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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死刑案例将迅速减少30%

采访记者:舒欣2005年3月9日

80年代中国政府在全国实行所谓严打,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把死刑复核权下放到地方法院。中国目前每年被处以死刑的犯人人数已居全球首位,国际舆论要求中国废除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现在,中国在通往废除死刑的道路上走出了第一步。北京国联律师事务所卢伟华律师就此接受了本台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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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刘涌(沈阳)被判处死刑图像来源: AP

德国之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本次人大会议工作报告中说,将完善刑事审判二审、死刑复核程序,这是否意味着高法将收回死刑复核权?

卢伟华:据我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对收回死刑复核权形成了一致的意见,理论方面的探讨已经完毕,现在正着手进行这方面的准备工作。

德国之声:预计何时会采取这一步骤?

卢伟华:估计明年3月差不多,包括人员编制和各方面的协调工作都可以完成。

德国之声:准备工作是否是指按照中央政府的建议成立一个死刑复核庭?

卢伟华:据我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将把全国划分为几个大区,由最高院派出几个死刑复核庭到各区,由最高院直接领导,不归属于各省领导。

德国之声:有专家认为,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死刑案例将迅速减少30%,您认为这样预测是否有依据?

卢伟华:我认为完全有可能。因为现在死刑审判权在各省,而各省的数据,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这么说,对全国每年被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案子到底有多少,实际的数字也是掌握不清楚的,因为各省上报的数字或多或少有遗漏。

德国之声:有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卢伟华: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德国之声:作为律师,您认为地方法院在判决死刑案时,专业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素质?

卢伟华:我觉得素质方面问题不大。主要因为人在地方,肯定要受各方面影响。中国几千年来在死刑问题上的传统观念产生的压力非常大。我前几天参加了一个死刑案子的审判,这个案子还是一审,但是我作为律师感觉到的压力都非常大。这个案子是两个共案犯,牵扯3条人命。休庭的时候,受害人的家属就说,你作为律师,连这样的案子都接,你挣这样的钱不觉得心里有愧吗?

德国之声:您怎么回答?

卢伟华:我说作为律师,不管是杀人犯还是其他的罪犯,我为他辩护是我的职责,而他享有辩护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在辩护词里我也提到,希望法院能够充分考虑国家在谨慎适用死刑方面的政策。

德国之声:这样的案例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卢伟华:不同的案子不一样,这个案子受害人也不是普通人。如果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多也就会判处一个吧,但是在这里有可能两个都会被判处死刑。

德国之声:您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是否是在通往废除死刑的道路上进了一步?

卢伟华:我觉得是迈出了极大的一步,我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

德国之声:大众对此的接受程度如何?

卢伟华:如果就一个政策而言,大众可能体会不深。就某一个具体的案件而言,受害人往往就想严惩凶手。但我觉得法院、包括法律应该成为社会治安的维护者,而不是某种意义上的侩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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