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收回死刑復核權,死刑案例將迅速減少30%
2005年3月9日德國之聲: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本次人大會議工作報告中說,將完善刑事審判二審、死刑復核程序,這是否意味著高法將收回死刑復核權?
盧偉華:據我瞭解,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對收回死刑復核權形成了一致的意見,理論方面的探討已經完畢,現在正著手進行這方面的準備工作。
德國之聲:預計何時會採取這一步驟?
盧偉華:估計明年3月差不多,包括人員編制和各方面的協調工作都可以完成。
德國之聲:準備工作是否是指按照中央政府的建議成立一個死刑復核庭?
盧偉華:據我瞭解,最高人民法院將把全國劃分為幾個大區,由最高院派出幾個死刑復核庭到各區,由最高院直接領導,不歸屬於各省領導。
德國之聲:有專家認為,死刑復核權收回後,死刑案例將迅速減少30%,您認為這樣預測是否有依據?
盧偉華:我認為完全有可能。因為現在死刑審判權在各省,而各省的數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這麼說,對全國每年被判決死刑立即執行的案子到底有多少,實際的數字也是掌握不清楚的,因為各省上報的數字或多或少有遺漏。
德國之聲:有沒有弄虛作假的行為?
盧偉華:不排除這種可能性。
德國之聲:作為律師,您認為地方法院在判決死刑案時,專業隊伍是否具備相應素質?
盧偉華:我覺得素質方面問題不大。主要因為人在地方,肯定要受各方面影響。中國幾千年來在死刑問題上的傳統觀念產生的壓力非常大。我前幾天參加了一個死刑案子的審判,這個案子還是一審,但是我作為律師感覺到的壓力都非常大。這個案子是兩個共案犯,牽扯3條人命。休庭的時候,受害人的家屬就說,你作為律師,連這樣的案子都接,你掙這樣的錢不覺得心裡有愧嗎?
德國之聲:您怎麼回答?
盧偉華:我說作為律師,不管是殺人犯還是其他的罪犯,我為他辯護是我的職責,而他享有辯護的權利是法律賦予的。在辯護詞裡我也提到,希望法院能夠充分考慮國家在謹慎適用死刑方面的政策。
德國之聲:這樣的案例上訴到最高人民法院可能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盧偉華:不同的案子不一樣,這個案子受害人也不是普通人。如果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多也就會判處一個吧,但是在這裡有可能兩個都會被判處死刑。
德國之聲:您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復核權是否是在通往廢除死刑的道路上進了一步?
盧偉華:我覺得是邁出了極大的一步,我聽到這個消息非常高興。
德國之聲:大眾對此的接受程度如何?
盧偉華:如果就一個政策而言,大眾可能體會不深。就某一個具體的案件而言,受害人往往就想嚴懲凶手。但我覺得法院、包括法律應該成為社會治安的維護者,而不是某種意義上的儈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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