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德国遣返的难民
2013年9月30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一大早,阿努瓦尔·纳索(Anuar Naso)及其家人就被警察从下萨克森州吉森市的住地接走。当时15岁的阿努瓦尔与其父亲一起被遣送回叙利亚。在大马士革,这两名库尔德人被逮捕。阿努瓦尔在监狱中度过了一个月零3天。他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说:"我受到关押和酷刑。"
尽管德国外交部多年来一直提醒叙利亚的人权状况很糟糕,但是阿努瓦尔和他的父亲还是在2011年2月1日被遣送回乡。早在2009年秋季,就曝出几例被遣返回国的叙利亚人立即被逮捕的消息。
将难民遣送"火坑"
每年被德国遣返回乡的难民有数千人。据联邦内政部公布的消息,2013年,德国到目前为止共遣返6632名难民。其中一些人和阿努瓦尔父子一样被警察从居住地带走直接送到机场。
"帮助难民"(Pro Asyl)组织的梅索维奇(Bernd Mesovic)说,大多数遣返行动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注意。但是很多被遣返的人陷入人间灾难。其原因是因为德国当局没有事先对具体国家的局势进行详细的了解。
但是联邦内政部发言人反驳说:"他们对所有遣返目的地的情况都进行了仔细调查,例如借助德国融合和难民事务局提供的局势分析报告以及外交部提供的相关图片等。"
根据德国的法律规定,难民只能被遣返回无死刑和酷刑,不会受到非人道或者侮辱性惩罚和虐待的国家。根据这一法律规定,2012年德国当局确定8376名难民不适合被遣返,原因是他们在其原籍国有可能遇到生命危险。这些被认为不适合遣返的难民主要来自叙利亚,阿富汗和伊拉克。
自2013年1月以来,被德国遣送回乡的主要是塞尔维亚、马其顿和科索沃人。他们中大多数人是罗姆人。北威州难民委员会的叙格尔(Maria Hügel) 说,他们被送回家乡后,处境很糟糕。"这些人主要是少数民族成员。在其家乡人权几乎每天遭到破坏。"
都柏林二号规章
许多抵达德国的难民,其命运并不是由德国来决定。因为根据欧盟的《都柏林二号规章》,原则上说难民审批程序只能由难民首先抵达的欧盟国家负责。如果该国认为难民的原籍国是安全的,难民通常会被遣送回乡。2012年,有3037名难民又被德国返退给其它欧盟国家。
德国难民法规定,欧盟成员国和挪威以及瑞士都属于所谓的较安全第三国。但是这些第三国的境况也不去完全一样。由于希腊的局势极其糟糕,因此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定希腊不属于较安全第三国,从而停止向希腊遣返难民。许多州法院还拒绝将难民遣返意大利或者匈牙利,虽然对这些国家没有禁止遣返的相关规定。
28个月后重返德国
现在,德国实际上已停止遣返叙利亚难民。2013年3月,德国内政部长弗里德里希决定延缓对叙利亚难民的遣返。据联邦内政部公布的消息,最后一批叙利亚难民的遣返发生在2011年4月。阿努瓦尔父子在此前几周被遣返回叙利亚。之后他们绕道土耳其和匈牙利重返德国,现在终于被正式接受避难。
作者:Sven Pöhle 编译:李京慧
责编:李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