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德國遣返的難民
2013年9月30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一大早,阿努瓦爾‧納索(Anuar Naso)及其家人就被警察從下薩克森州吉森市的住地接走。當時15歲的阿努瓦爾與其父親一起被遣送回敘利亞。在大馬士革,這兩名庫爾德人被逮捕。阿努瓦爾在監獄中度過了一個月零3天。他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說:"我受到關押和酷刑。"
儘管德國外交部多年來一直提醒敘利亞的人權狀況很糟糕,但是阿努瓦爾和他的父親還是在2011年2月1日被遣送回鄉。早在2009年秋季,就曝出幾例被遣返回國的敘利亞人立即被逮捕的消息。
將難民遣送"火坑"
每年被德國遣返回鄉的難民有數千人。據聯邦內政部公佈的消息,2013年,德國到目前為止共遣返6632名難民。其中一些人和阿努瓦爾父子一樣被警察從居住地帶走直接送到機場。
"幫助難民"(Pro Asyl)組織的梅索維奇(Bernd Mesovic)說,大多數遣返行動並沒有引起人們太多的注意。但是很多被遣返的人陷入人間災難。其原因是因為德國當局沒有事先對具體國家的局勢進行詳細的瞭解。
但是聯邦內政部發言人反駁說:"他們對所有遣返目的地的情況都進行了仔細調查,例如借助德國融合和難民事務局提供的局勢分析報告以及外交部提供的相關圖片等。"
根據德國的法律規定,難民只能被遣返回無死刑和酷刑,不會受到非人道或者侮辱性懲罰和虐待的國家。根據這一法律規定,2012年德國當局確定8376名難民不適合被遣返,原因是他們在其原籍國有可能遇到生命危險。這些被認為不適合遣返的難民主要來自敘利亞,阿富汗和伊拉克。
自2013年1月以來,被德國遣送回鄉的主要是塞爾維亞、馬其頓和科索沃人。他們中大多數人是羅姆人。北威州難民委員會的敘格爾(Maria Hügel) 說,他們被送回家鄉後,處境很糟糕。"這些人主要是少數民族成員。在其家鄉人權幾乎每天遭到破壞。"
都柏林二號規章
許多抵達德國的難民,其命運並不是由德國來決定。因為根據歐盟的《都柏林二號規章》,原則上說難民審批程序只能由難民首先抵達的歐盟國家負責。如果該國認為難民的原籍國是安全的,難民通常會被遣送回鄉。2012年,有3037名難民又被德國返退給其它歐盟國家。
德國難民法規定,歐盟成員國和挪威以及瑞士都屬於所謂的較安全第三國。但是這些第三國的境況也不去完全一樣。由於希臘的局勢極其糟糕,因此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定希臘不屬於較安全第三國,從而停止向希臘遣返難民。許多州法院還拒絕將難民遣返義大利或者匈牙利,雖然對這些國家沒有禁止遣返的相關規定。
28個月後重返德國
現在,德國實際上已停止遣返敘利亞難民。2013年3月,德國內政部長弗里德里希決定延緩對敘利亞難民的遣返。據聯邦內政部公佈的消息,最後一批敘利亞難民的遣返發生在2011年4月。阿努瓦爾父子在此前幾周被遣返回敘利亞。之後他們繞道土耳其和匈牙利重返德國,現在終於被正式接受避難。
作者:Sven Pöhle 編譯:李京慧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