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08 EU Abschiebung
2008年6月7日政界和非政府组织至少在一点上观点是一致的:欧洲需要制定共同的最低标准,来规定各个欧洲国家应该如何处置非法滞留难民。由于某些国家粗暴对待等待遣返的难民,所以确定最基本的难民居留条件势在必行。比如希腊就是一例。
欧盟各成员国内政部长于周四对此进行了磋商,已经草拟的方案遭到难民委员会和德国难民救援组织"保护难民"的拒绝。他们认为,所谓的遣返难民条例漏洞百出,无助于改善非法滞留的难民命运。
但政界人士却非常高兴,因为欧盟委员会、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等在历经长期的激烈辩论后终于达成共识。本周四,欧盟部长理事会将通过相关的妥协方案,并于下周在欧洲议会进行表决。相关文件的内容和措辞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人权辩护律师/欧洲议员/社民党籍政治家克莱瑟尔-多夫勒对相关文件的草案文本感到满意,尽管非政府组织对此存有顾虑。他说:"最重要的是改善即将被遣返的非法居留者的生活条件,否则不符合法律要求。孩子们不得与其家庭成员一道被关入监狱,被遣返,没有犯罪刑事记录的非法居留者不得与被判刑的犯罪分子们关押在一起。"
具体方针包括改善被截获难民或申请避难未果的非法居留者的居留条件,另一方面需为新的条例制定一个明确的框架。在某些欧盟国家,遣返居留没有时间期限。通常情况下,遣返居留期限为半年,但这段时间有可能被延长至18个月。德国就是如此。在其它欧盟国家,如果人们不知道如何处理被拘留的外国人的话,会提前将他们释放。难民组织认为,在遣返前将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关押18个月时间过长。但政治家们却持不同的观点,新出台的相关条例使欧盟委员会有权对拘留所的关押条件进行核实,如此一来才能统一最基本的标准。非政府组织有权接近其关心的非法居留者。欧盟政治家们一致认为,遣返程序必须更具透明度。
布鲁塞尔估计,在欧盟境内至少生活着8百万没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其中60多万每年都会收到遣返通知,但并非所有的非法居留者能被遣送回国。
克莱瑟尔-多夫勒说,新的相关条例,比如更好的居留条件等,将增加欧盟各成员国的开支。新的条例将在联邦制的德国起到促进统一作用。他说:"巴符州有自己的一套作法,巴伐利亚和勃兰登堡各有自己的一套。我们为此需要统一标准,才能更好地将相关计划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