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授权港府DQ四议员 民主派总辞抗议
2020年11月11日(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政府周三(11日)宣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日的决定,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即时丧失议员资格,包括公民党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及会计界梁继昌。
4名被DQ议员直言这是黑暗的一天,反映“一国两制”已荡然无存,又指自己有幸服务香港市民感到光荣、无悔。
全体19名民主派议员傍晚召开记者会宣布集体总辞,明天(11月12日)向立法会递交辞职信。召集人胡志伟表示,民主派将和4名被DQ人士“齐上齐落”,他批评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荒谬,北京彻底放弃《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令立法会变成一言堂。这是香港史上首次有反对派议员总辞,在没有反对派的情况下,香港立法会恐沦橡皮图章。
根据《基本法》第79条,当有立法会议员行为不检或违反宣誓,在出席议员三分二通过后,立法会主席可宣布有关议员丧失资格。港府这次经人大授权,绕过香港的法律程序进行DQ(褫夺资格),4名议员没有提出司法复核的空间,这开启了港府直接以行政程序对在任议员颁布DQ令的先例。
就在港府公布DQ令的10分钟前,全国人大公布决定指出,因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的主权、寻求外国势力干预特区事务、或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立法会议员,将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该决定也适用于原定今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遭DQ的立法会议员,以及今后参选或者出任立法会议员者。依据上述规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
林郑主动提请人大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人大议案是由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提请。林郑下午在记者会否认是在近期访京时提出,她解释这次事件性质特殊,是因应全国人大在8月11日宣布第六届立法会延任一年的决定,处理4名早前被选举主任列为不符参选资格议员的情况。她表示人大决定合宪、合法、合情,确保进入立法机关的人士都拥护和效忠特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建立爱国者为主体的体制,意义非常重大”。
林郑月娥又否认提请人大与近期民主派议员拉布有关,并强调不是针对某些议员。有记者问到,立法会议员日后在议会拉布会否被视作违法,林郑重申拉布作为一种议会策略,不应被视为推翻政权、不拥护特区政府,但又强调是程度问题,“如果你说拉布至一年半载,一件事也做不了,这肯定影响行政机关,影响我们如何满足基本法下拥护、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被问到4名被DQ议员会否终身丧失参选权利时,林郑月娥称除了《港区国安法》35条(如被判决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将丧失参选及担任公职的资格)之外,香港没有法律涉及终身参选权利,未来议员能否参选,将由当时选举主任按照法律决定。另外她重申,人大决定里“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指的“法”,包括《国安法》。
对于民主派提出总辞,林郑认为即使议会没有民主派,也不会变成橡皮图章。被问到日后在没有民主派议员下提交法案会否感到不好意思,她称“不存在不好意思”,反而说“议会能够尽快通过,我们更加兴奋”,因为让政府推展的工作更高效率。
两办发稿重申“爱国者治港”
港澳办、中联办两办同日下午也发稿。港澳办声明指,全国人大的决定确立了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一般性规则”,充分彰显法治的公正与威严,绝不允许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主权、寻求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的人登堂入室,“这正是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基本要求”。
中联办声明表示,人大的决定在制度上划定底线、立下规矩,又引述邓小平称“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爱港是每一名特区从政者必须坚守的政治伦理,也是《宪法》和《基本法》的根本要求”。
李澄欣/张慈(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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