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授權港府DQ四議員 民主派總辭抗議
2020年11月1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政府周三(11日)宣佈,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日的決定,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即時喪失議員資格,包括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
4名被DQ議員直言這是黑暗的一天,反映「一國兩制」已蕩然無存,又指自己有幸服務香港市民感到光榮、無悔。
全體19名民主派議員傍晚召開記者會宣佈集體總辭,明天(11月12日)向立法會遞交辭職信。召集人胡志偉表示,民主派將和4名被DQ人士「齊上齊落」,他批評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荒謬,北京徹底放棄《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令立法會變成一言堂。這是香港史上首次有反對派議員總辭,在沒有反對派的情況下,香港立法會恐淪橡皮圖章。
根據《基本法》第79條,當有立法會議員行為不檢或違反宣誓,在出席議員三分二通過後,立法會主席可宣佈有關議員喪失資格。港府這次經人大授權,繞過香港的法律程序進行DQ(褫奪資格),4名議員沒有提出司法復核的空間,這開啟了港府直接以行政程序對在任議員頒佈DQ令的先例。
就在港府公佈DQ令的10分鐘前,全國人大公佈決定指出,因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的主權、尋求外國勢力干預特區事務、或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立法會議員,將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該決定也適用於原定今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遭DQ的立法會議員,以及今後參選或者出任立法會議員者。依據上述規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佈。
林鄭主動提請人大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人大議案是由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提請。林鄭下午在記者會否認是在近期訪京時提出,她解釋這次事件性質特殊,是因應全國人大在8月11日宣佈第六屆立法會延任一年的決定,處理4名早前被選舉主任列為不符參選資格議員的情況。她表示人大決定合憲、合法、合情,確保進入立法機關的人士都擁護和效忠特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建立愛國者為主體的體制,意義非常重大」。
林鄭月娥又否認提請人大與近期民主派議員拉布有關,並強調不是針對某些議員。有記者問到,立法會議員日後在議會拉布會否被視作違法,林鄭重申拉布作為一種議會策略,不應被視為推翻政權、不擁護特區政府,但又強調是程度問題,「如果你說拉布至一年半載,一件事也做不了,這肯定影響行政機關,影響我們如何滿足基本法下擁護、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被問到4名被DQ議員會否終身喪失參選權利時,林鄭月娥稱除了《港區國安法》35條(如被判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將喪失參選及擔任公職的資格)之外,香港沒有法律涉及終身參選權利,未來議員能否參選,將由當時選舉主任按照法律決定。另外她重申,人大決定裡「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指的「法」,包括《國安法》。
對於民主派提出總辭,林鄭認為即使議會沒有民主派,也不會變成橡皮圖章。被問到日後在沒有民主派議員下提交法案會否感到不好意思,她稱「不存在不好意思」,反而說「議會能夠盡快通過,我們更加興奮」,因為讓政府推展的工作更高效率。
兩辦發稿重申「愛國者治港」
港澳辦、中聯辦兩辦同日下午也發稿。港澳辦聲明指,全國人大的決定確立了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一般性規則」,充分彰顯法治的公正與威嚴,絕不允許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主權、尋求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的人登堂入室,「這正是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基本要求」。
中聯辦聲明表示,人大的決定在制度上劃定底線、立下規矩,又引述鄧小平稱「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愛港是每一名特區從政者必須堅守的政治倫理,也是《憲法》和《基本法》的根本要求」。
李澄欣/張慈(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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