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亿欧洲人的宪法
2003年6月14日广告
周五,28个欧洲国家的代表在布鲁塞尔就宪法草案达成了一致,会议中不乏激烈的争论。这样一来,得到扩展的欧盟将在一个新的基本原则上开展工作。
尽管105个代表中几家欢喜几家愁,但是本着务实的精神,大家尽可能地接受了最后的结果。尤其是那些希望加强欧盟的力量,把各国主要的权力转移到布鲁塞尔的愿望落空了。
原本要求在欧盟外交事务上实行多数同意原则,这一点也不能落实。如此一来,象马尔他这样不起眼的小国投一张反对票就能阻止其它人的决议。德国外交部长菲舍尔早在几天前就警告,这样会给未来的欧盟外交部长的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我们的工作就会受到阻挠,这样的情况都已经经历过无数回了。”
宪法草案中一个关键的部分,即有关各政治领域的职责以及多数同意原则还将在特别会议中继续修改,直至7月中旬截止。尽管缺乏外交政策上的多数同意原则,菲舍尔和其它代表依然表示,在欧洲历史上还从未出现过28个国家公平地共同处事,大国和小国之间的利益取得平衡。
德国总理施罗德称赞这一宪法草案是“非常理智的建议”。施罗德希望在外交政策上的约定能得到改善。施罗德表示,他希望在这一领域实行多数同意的原则。
根据宪法草案,今后,除了欧盟委员会主席之外,欧盟将有自己的常设主席。欧盟外交部长将代表欧盟出现在世界舞台上。由于英国反对,欧盟各国在外交事务上实行必须一致同意的原则不得放弃。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主席的势力得到加强。欧盟和各国之间的职责有了明确的界限。
欧盟制宪主席德斯坦将于下周在希腊举行的高峰会议上将草案递交给欧盟各国首脑。
德国外长菲舍尔一直在幕后为各种不同立场之间调解。他说:“对公民来说,欧洲会更加透明。今后,人们会知道,布鲁塞尔决定了什么,咱们国家决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