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前高官贿赂非洲官员判囚3年
2019年3月26日(德国之声中文网) 3月25日,香港前局长何志平因贪污和洗钱罪,被美国纽约院判处3年有期徒期,罚款40万美元,不过所涉贿款不会追究。何的辩护律师表示,正在考虑会否上诉。
现年69岁的何志平,2017年在美国被捕至今羁押一年多。他去年底被陪审团裁定违反美国《海外反贪污法》,干犯贿赂及洗黑钱7宗罪。控方本来建议判囚5年,但法院最终决定刑期为3年。
宣布判刑前,何志平在庭上为自己求情。他说:“我深感抱歉。...我对所作所为感到非常后悔,我的处境已为家人带来很大负担。”辩护律师则表示,希望法官考虑他过去服务医学界和香港社会,能够从轻发落。
法官宣判时表示,贿赂两个非洲国家的总统是十分严重的罪行。但法官考虑何志平过去在慈善方面贡献良多,又在狱帮囚友补习向上,认为他是有地位的人,不会重犯,故处监3年已具阻吓力。
中资之手如何伸进非洲?
这起跨国贪贿案总额涉及290万美元,发生于2014至2017年。当时领导中资慈善机构的何志平,贿赂乍得总统代比·伊特诺(Idriss Deby Itno),换取独家石油开采权,并透过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Cheikh Gadio)转交贿款。
何也涉嫌以50万美元行贿时任联合国大会主席库泰萨(Sam Kutesa),令乌干达政府优待中国企业,包括收购一家乌干达银行,他后来成为乌干达外长。
到2017年11月,何志平及与前塞内加尔外长加迪奥于纽约机场被捕。何志平被控告,加迪奥则转为控方污点证人,以换取撤控。控方在审讯期间披露,何志平向狱外友人宣称不会背叛国家,称自己被利用捉“大老虎”和贬低“一带一路”,又寻求中共高层介入案件。
何志平曾任香港民政事务局长和中国全国政协委员,与中方关系密切。他卸任官场后担任“中华能源基金”秘书长,开展民间公共外交。虽然基本会自称慈善组织,但实际由上海企业“中国华信能源公司”全资赞助。
李芊/杨威廉 (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