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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前高官賄賂非洲官員判囚3年

2019年3月26日

與中方關係密切的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因貪污和洗黑錢罪被判囚3年。他在這宗案件被控賄賂非洲多國和聯合國官員,利誘對方優待中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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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 Prozess Chi Ping Patrick Ho
何志平(左) 3月25日在紐約法院聽取法官Loretta Preska (右) 判刑。圖片來源: Reuters/J. Rosenberg

(德國之聲中文網) 3月25日,香港前局長何志平因貪污和洗錢罪,被美國紐約院判處3年有期徒期,罰款40萬美元,不過所涉賄款不會追究。何的辯護律師表示,正在考慮會否上訴。

現年69歲的何志平,2017年在美國被捕至今羈押一年多。他去年底被陪審團裁定違反美國《海外反貪污法》,干犯賄賂及洗黑錢7宗罪。控方本來建議判囚5年,但法院最終決定刑期為3年。

宣佈判刑前,何志平在庭上為自己求情。他說﹕「我深感抱歉。...我對所作所為感到非常後悔,我的處境已為家人帶來很大負擔。」辯護律師則表示,希望法官考慮他過去服務醫學界和香港社會,能夠從輕發落。

法官宣判時表示,賄賂兩個非洲國家的總統是十分嚴重的罪行。但法官考慮何志平過去在慈善方面貢獻良多,又在獄幫囚友補習向上,認為他是有地位的人,不會重犯,故處監3年已具阻嚇力。

Portrait: Dr. Chi Ping Patrick Ho
何志平卸任中港官場後仍與中方關係密切,此案中受賄賂的非洲官員都被要求優待中資企業。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

中資之手如何伸進非洲?

這起跨國貪賄案總額涉及290萬美元,發生於2014至2017年。當時領導中資慈善機構的何志平,賄賂乍得總統代比‧伊特諾(Idriss Deby Itno),換取獨家石油開采權,並透過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轉交賄款。

何也涉嫌以50萬美元行賄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庫泰薩(Sam Kutesa),令烏干達政府優待中國企業,包括收購一家烏干達銀行,他後來成為烏干達外長。

到2017年11月,何志平及與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於紐約機場被捕。何志平被控告,加迪奧則轉為控方污點證人,以換取撤控。控方在審訊期間披露,何志平向獄外友人宣稱不會背叛國家,稱自己被利用捉「大老虎」和貶低「一帶一路」,又尋求中共高層介入案件。

何志平曾任香港民政事務局長和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與中方關係密切。他卸任官場後擔任「中華能源基金」秘書長,開展民間公共外交。雖然基本會自稱慈善組織,但實際由上海企業「中國華信能源公司」全資贊助。

李芊/楊威廉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