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試點農村土地流轉
2013年11月19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沒有私有土地。城市土地都屬於國有,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這一點在安徽省的試點區也不會發生改變,但農民在如何處理自己所分配到的土地上問題上將有更多的靈活性,也更可能從火爆的房地產市場上分得一勺羹。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的學者譚淑豪說,改革的目標是活躍農村市場,讓土地流通。她說,農村土地政策必須改變,這是城鄉人口富裕水準差別的根源。"
上周,中共領導人在十八大三中全會上給中國今後十年的經濟政策制定了方向,其中之一是賦予農村人口更多財產權利,縮小城鄉之間的鴻溝。
三中全會公報沒有給出具體計劃,但中國的政策改變往往是從地方官員在中央領導指示下進行的小型試點開始。能夠達到目標,又不引起社會不穩定的成功的試點將得到推廣。
安徽再次一馬當先
安徽在上個世紀70年代的農村改革中就是領頭羊。中國每個村都實行土地集體所有制。1978年,安徽省首先在一些地方打破了以前的集體公社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也就是包產到戶,此舉推動了全國範圍的政策改變。
35年後的今天,醞釀中的新的改革將賦予農村家庭更多從土地中獲益的機會。迄今為止,農民分配到的土地只能用於耕種或者給自己建房。而在城市地區,房地產市場興旺發達,為長期富裕創造了條件。
上周,安徽省政府出台了一份文件,在20個縣區試行新的土地規定,允許集體建設用地通過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出租等方式流轉。這將意味著農村今後將出現更大,更高效的農莊。該文件沒有具體談到所有權轉讓的操作問題,也沒有談到實施時間以及租借、被轉讓土地者將受到什麼樣的約束力。
減少地方政府環節,讓農民獲益
英文版的《中國日報》周二有關農村土地改革的社論,其中寫道"如果政府想實現共同富裕和民族復興的目標,那麼必須對土地使用制度進行根本改革,讓農民獲益將是關鍵。"
目前的情況時,地方政府如出於商業、住宅和工業發展目的向農民徵收土地,農民將獲得賠償。但在賠償金額上的分歧是社會不穩定的一大主要原因。村民經常與徵收土地,然後高價出租給開發商的地方官員發生衝突。中間差價給地方政府帶來滾滾財源。
學者認為,如果由市場而不是政府來制定價格,農民得到的補償將更為公正。安徽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問題專家謝培秀說,允許農村宅基地直接租給來自城市地區的投資者將是改革邁出的一大步。
安徽鳳陽小崗村在1978年中國農村土地改革中打響了第一炮。該村農業合作負責人楊玉斌說,這裡的村民歡迎土地改革的試點項目。"我負責村裡的家庭農田,這樣的好消息讓我們更有幹勁,我們支持新政策。"
走上公平的城市化道路
中國政府試圖將更多的農村人口變為城市人口。但專家認為,如果不讓農民在土地問題上有更多的發言權,農轉非不可能公平進行。
儘管不符合法律,一些農民實際上已經開始交易自己所承包的土地,但交易範圍有限,往往是在自己的村裡,而且必須承擔沒有法律保護的風險。
《中國日報》社論還指出,需要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調控市場,讓農村人口的權利和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更重要的是,要嚴格禁止可耕種的土地被用於非農業目的的交易。
安徽政府表示,將更好地發揮農村土地的潛力,對傳統的小塊土地和家庭型耕作方式進行更高效的農業商業化改造,讓集體所有的宅基地用於商業、工業、旅遊業或者城市住宅區建設。
任何改革都會遇到阻力,尤其是來自地方政府的阻力,因為它們從調撥土地上獲得了很大的利益。但是安徽政府已經走出了第一步:到2015年底實現農村土地確權登記。
譚淑豪說,這是形成土地市場的前提條件,在土地流入市場前必須明確使用權所有人。
來源:法新社 編譯:樂然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