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试点农村土地流转
2013年11月1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没有私有土地。城市土地都属于国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这一点在安徽省的试点区也不会发生改变,但农民在如何处理自己所分配到的土地上问题上将有更多的灵活性,也更可能从火爆的房地产市场上分得一勺羹。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的学者谭淑豪说,改革的目标是活跃农村市场,让土地流通。她说,农村土地政策必须改变,这是城乡人口富裕水平差别的根源。"
上周,中共领导人在十八大三中全会上给中国今后十年的经济政策制定了方向,其中之一是赋予农村人口更多财产权利,缩小城乡之间的鸿沟。
三中全会公报没有给出具体计划,但中国的政策改变往往是从地方官员在中央领导指示下进行的小型试点开始。能够达到目标,又不引起社会不稳定的成功的试点将得到推广。
安徽再次一马当先
安徽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农村改革中就是领头羊。中国每个村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1978年,安徽省首先在一些地方打破了以前的集体公社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包产到户,此举推动了全国范围的政策改变。
35年后的今天,酝酿中的新的改革将赋予农村家庭更多从土地中获益的机会。迄今为止,农民分配到的土地只能用于耕种或者给自己建房。而在城市地区,房地产市场兴旺发达,为长期富裕创造了条件。
上周,安徽省政府出台了一份文件,在20个县区试行新的土地规定,允许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这将意味着农村今后将出现更大,更高效的农庄。该文件没有具体谈到所有权转让的操作问题,也没有谈到实施时间以及租借、被转让土地者将受到什么样的约束力。
减少地方政府环节,让农民获益
英文版的《中国日报》周二有关农村土地改革的社论,其中写道"如果政府想实现共同富裕和民族复兴的目标,那么必须对土地使用制度进行根本改革,让农民获益将是关键。"
目前的情况时,地方政府如出于商业、住宅和工业发展目的向农民征收土地,农民将获得赔偿。但在赔偿金额上的分歧是社会不稳定的一大主要原因。村民经常与征收土地,然后高价出租给开发商的地方官员发生冲突。中间差价给地方政府带来滚滚财源。
学者认为,如果由市场而不是政府来制定价格,农民得到的补偿将更为公正。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问题专家谢培秀说,允许农村宅基地直接租给来自城市地区的投资者将是改革迈出的一大步。
安徽凤阳小岗村在1978年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中打响了第一炮。该村农业合作负责人杨玉斌说,这里的村民欢迎土地改革的试点项目。"我负责村里的家庭农田,这样的好消息让我们更有干劲,我们支持新政策。"
走上公平的城市化道路
中国政府试图将更多的农村人口变为城市人口。但专家认为,如果不让农民在土地问题上有更多的发言权,农转非不可能公平进行。
尽管不符合法律,一些农民实际上已经开始交易自己所承包的土地,但交易范围有限,往往是在自己的村里,而且必须承担没有法律保护的风险。
《中国日报》社论还指出,需要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调控市场,让农村人口的权利和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更重要的是,要严格禁止可耕种的土地被用于非农业目的的交易。
安徽政府表示,将更好地发挥农村土地的潜力,对传统的小块土地和家庭型耕作方式进行更高效的农业商业化改造,让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用于商业、工业、旅游业或者城市住宅区建设。
任何改革都会遇到阻力,尤其是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因为它们从调拨土地上获得了很大的利益。但是安徽政府已经走出了第一步:到2015年底实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谭淑豪说,这是形成土地市场的前提条件,在土地流入市场前必须明确使用权所有人。
来源:法新社 编译: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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