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生死狀」PK「國家掠奪」
2013年7月3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中國媒體"財經網"等報導,7月26日,湖南安化縣樂安鎮蚩尤村夏家組近百名村民在一份"捍衛土地生死狀"簽名,以討還自上世紀70年代即被國家劃給當地供銷社無償使用的5畝集體用地,該供銷社因負債纍纍,私自將該土地使用權和房產以70萬元賣與他人。村民知曉後遂簽下"生死狀",表示"土地是生存希望,誓死保衛自己的土地";鑑於層出不窮的因土地維權而發生的被政府暴力打壓事件,村民在生死狀中約定如有負傷或犧牲,全組為其風光安葬、應擔負贍養、撫養義務及墊付醫療費,並且要求簽署者永不叛變。
這份現代社會中的有著古時歃血同盟儀式感的"生死狀",在網上曝光後引發公眾討論;新浪微博"第五媒體專家團"表示"這份抵制強征的生死狀,壯烈之下隱不住深深悲哀";網友"走過冬天ls"也表示:"強拆、強征折射出強暴執政,百姓的忍耐也有限度,不是在忍耐中滅亡,就是在忍耐中爆發";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問題社會學者於建嶸認為:"民不懼死,皆因強權逼之;民要聚眾,才能抵禦強權。"
7月28日,湖南安化宣傳部向媒體表示,政府已經妥善解決"生死狀索地事件":認定涉事供銷社非法轉讓房地產,解除該交易並退還款項。至此"生死狀"事件依然餘波未止,不斷有學者和網友探究這起訴求標的僅有5畝土地,並不太大的一起土地事件的標本意義。
"一幫農民勝過一車皮理論和一車皮專家"
有學者和網友將該事件和發生在上世紀70年代末的"小崗村生死狀"事件相聯繫。1978年,安徽鳳陽小崗村18位村民以"託孤"方式,在土地承包責任書上按下紅手印,小崗村也成為中國農村改革的發源地。
專欄作家、凱迪網首席評論員黎明以"非法的'捍衛土地生死狀'值得封存"為題,發表評論認為:"這份生死狀上留下一群農民的紅手印,其中協議的內容更像誓言,這比那種革命誓言還更嚴密、踏實一些。它建立了革命或玩命的後勤保障機制,制定了對個人犧牲的具體補償辦法。即使簽生死狀的人數沒那麼多,那文書代表村民集體意志的事實仍然存在。"
黎明也指出與"生死狀"對應的是"國家掠奪史":"眼下許多農民面對的是國家掠奪史,是整個攪不清的國家理論,國家已經吞到肚子裡的肉,不會吐出來,至少,也不能承認前幾十年全是強搶硬奪。"
但並不"合法"的生死狀,贏回了權利,因此黎明也認為"湖南農民"生死狀事件"之學術價值或者社會學意義在於,在無理橫行天下的年代,做'改革先驅'並不需要什麼理論修養。小崗村曾出現驚天動地的生死狀,那是一群抱著'寧被殺頭不做餓死鬼'信念的叫花子。可知,危難之際緊要關頭,一紙生死狀,往往勝過一車皮理論;一小撮簽下生死狀的草民,或勝過一車皮理論家。"
"農民在中國的土地制度中幾乎沒有任何權利"
知名律師袁裕來向德國之聲表示,從"生死狀"之初再到其後的勝利,他有著極為複雜的心情,為"民不畏死爭取權利"擊掌贊嘆的同時,也在思考失地農民的困境,而且必須看到這是農民普遍性的困境:"很多農民面臨狀這樣的現狀,特別是沿海開放的地方,農民剩下的土地本來就不多,事實上也面臨著隨時隨地土地就會被奪走的情況,面對政府和開發商徵地時,一般的抗衡都很難有力度的保護自己的權益,這些農民能夠下這麼大的決心,一方面我們很沉重看到他們以生命為代價保護自己的財產,這和當年小崗村生死狀時相比更嚴重;另一方面也覺得有必然性,農民要保護自己的土地權益必須得走到這一步。"
袁裕來認為透過該事件,也要思考將農民推向簽署"生死狀"背後的制度因素?這群農民為何要擔負對抗整個制度中舊有和現行"掠奪性"法律的使命:"我們的土地制度存在著非常嚴重的問題,一方面用途的控制不嚴格,大量的土地徵收不是用於公共利益,就是土地開發商為了賺錢,這裡面產生大量官商勾結;集體土地所有制完全和正義、公平等完全相抵觸,你想像不到會有這樣的制度,農民在這裡面幾乎沒有任何權利。學者和社會都在呼籲,這些問題能不能從制度層面解決掉?政府不能靠掠奪農民的方式進行下去。"
作者:吳雨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