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政府DQ我,因为我叫黄之锋”
2019年10月29日(德国之声中文网) 署理南区选举主任蔡亮在今日(10月28日)正式通知黄之锋因不符合参选资格提名无效,并指出主要原因是黄之锋并未放弃以港独作为自决前途的选项。
此前,黄之锋发表声明证实,自己已经在28日早上10点45分收到选举主任蔡亮的通知,将于同日下午1时半于公民广场会见传媒。 他在声明中说: “我强烈谴责政府的政治筛选与审查,剥夺我的参选权利,反映选举主任沦为思想警察。 ”
前几日,黄之锋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他认为政府要取消他的参选资格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因为本来我的自决主张,是应该有权进入体制内参选”。他说:“我极有理由相信明显是北京下了硬命令一定要取消黄之锋的资格,才会导致今天的局面出现。我相信政府是否取消我的资格,其实不是看我的政治主张,主要因为我叫黄之锋。难道我改名字吗?所以你的罪名不是主张自决,你的罪名不是主张港独,当然我不主张。你的罪名因为你叫黄之锋,所以就不让你参选。”
香港特区政府发布新闻稿指出: “拥护《基本法》是区议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任何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区议会议员的职责。”
新闻稿指出,《区议会条例》要求参选人需按照法定程序在提名表格内签署声明,示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不会被提名为有效候选人。声明说,“一名候选人”因违反《区议会条例》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为提名无效。
声明中表示支持选举主任立场:“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是次区议会选举在能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公平、诚实地进行,与部份社会人士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
黄之锋与选举主任来回交锋
在9月28日,适逢雨伞运动五周年的时后,黄之峰宣布参加区议会选举。这是黄之锋首次参选。
当时他表示议会、街头和国际是民主运动的三座大山,希望各方寸土必争。《香港01》报导,他声称香港众志在转营民间政治团体以来就不是一个政党,所以自己不会在参选表格上填写香港众志。
对于外界担忧他被禁止参选,黄之锋说,在国际社会关注及香港本地抗争持续下,若政府取消参选人资格,反映政府所指的对话平台,都是公关及欺骗的手法,中国中央政府及特区政府也将会面对国际舆论压力。他也称自己就算被DQ也有备案。
然而,直到24日晚上选管会在亚洲博览馆举行区议会简介会,并且准备为候选人抽出选举编号当天,黄之锋的选举资格都迟迟没有被确认,导致抽签无法如期进行。选管会主席冯骅表示,海怡西选区因为仍有一人未确认参选资格,该区未能如期进行抽签。 现场因为不断有人大叫“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大会宣布中断抽签简介会。
在抽签简介会被中断之后,当局便公告选举主任马佩芬“因病休假”,之后改由油尖旺区的民政事务专员蔡亮。当时黄之锋批评政府做法不寻常。
然而,虽然黄没有在参选表格中指名与众志的政治联系,但根据《香港01》、《有线新闻》等报导,选举主任蔡亮认为黄之锋是香港众志的创党成员,而众志的核心立场便是将独立作为自决选项,因此相信黄立场亦是如此。
黄之锋在蔡亮上任之后,在脸书公开回复选举主任的问题。声明中澄清: “民主自决并不等于主张香港独立,而支持民主自决不代表支持香港独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
他先前也曾经公开表示不支持港独。
但是根据《香港01》,蔡亮指出,在黄之锋的第一次与第二次回复当中,都没有直接回答是否仍然提倡和支持香港独立作为自决前途的选项。 蔡亮指出,黄之锋向选举主任做出的第一次回复,并未摒弃众志有关纲领,反而只是阐述自己对于纲领的理解并且声称其看法与周庭相同。至于黄之锋的第二次回复,蔡亮认为,黄之锋只是评估认为现在的香港缺乏以香港独立作为自决选项的民意支持,代表着黄之锋认为香港独立是否作为自决选项只是取决于民意所向,而这种想法与《基本法》背道而驰。
罗法/夏立民(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