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间团体抗议中国当局重判赵连海
2010年11月11日要求中国政府释放赵连海
11月10日,中国当局重判毒奶粉受害家长兼维权人士赵连海,中国网民发起多种形式的抗议活动:绝食声援、敦促主审法官成为"良心法官"、捐助活动等。11月11日,香港的民间团体支联会、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社民连等在中共驻港办事处门前举行抗议活动:抗议当局专政腐败、制造冤狱,要求立即释放赵连海。
据中国维权关注组的执行秘书潘嘉伟向德国之声介绍,香港的民间团体支联会发起,其他几家的NGO代表20余人于当地时间11月11日上午11:30在香港中联办门前举行示威活动,现场他们喊出"要求中国政府释放赵连海"及"释放其他良心犯和被软禁者如刘晓波、郭贤良、丁子霖、谭作人"的口号,并宣读了支联会对此事的声明。他们对赵连海被重判感到悲愤,认为中国当局对为自己的孩子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有政治诉求的一位父亲重判非常没有道理。
潘嘉伟也认为:"虽然中共一直以来宣称其他国家或是机构将一些事情政治化,但恰恰是中国当局把一个普通公民非常合法的诉求做政治化处理,处以政治性的罪名",潘嘉伟同时表示,作为一直致力于推动法制和公义的机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愿意继续支持律师对此案提起上诉,也呼吁在中国维稳的大背景下,中国公民应该参与类似案件的"围观"和支持行动,这也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
维权无罪
抗议活动当天,还有数名香港社民连成员由西区警署游行至中联办,抗议中共当局政治审判,打压民间维权运动,行为可耻。香港立法会议员,来自社民连的梁国雄发表公开评论:"赵连海及结石宝宝之家诸君,并非无的放矢,而是一矢中的,恰好揭露一党专政下,官官相护。钱权交易之腐败,也正因如此才遭当局诬陷下狱。以言入罪不过是异见人士及维权者命运的典型,一党专政,暗无天日,结社有罪、言论有罪、维权有罪。"
抗议人士要求当局立即释放赵连海,彻查三聚氰胺毒奶事件,追究到底,并向受害家长儿童做出赔偿。
倪匡:"寻衅滋事"之官方妙用
赵连海被判刑之名为"寻衅滋事",香港的著名作家倪匡早年曾撰文解读该条罪名:官要入百姓罪,控以"袭警",好使好用。近来发现,有一条控罪,比"袭警"更加好用,这条控罪,叫着"寻衅滋事"。凡是百姓和官,有意见不同,或利益冲突,或百姓要追究官的失误责任,或揭露官的种种不是……总之,官有不顺百姓的行为时,都可以控以"寻衅滋事"罪。这罪,甚至漫无标准,可以适用于百姓的任何行为。例如,百姓要追问豆腐渣工程,是"寻衅滋事",亲人死得不明不白,要弄明真相,也是"寻衅滋事 ",国家宪法规定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却连选举权都没有,想要选举权,更是"寻衅滋事"之尤。
作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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