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观察:黎智英案,“香港法治社会遗址”的一块化石
2023年12月23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备受瞩目的案周一(12月18日)开审,预计审判将持续约80天,最终由政府指定的法官而非陪审团作出裁决。
政府指定的三位法官之一杜丽冰(另外两位法官是李运腾和李素兰)周五已经作出了此次审判的第一个裁决,她同意检方对起诉期限的计算和解释,驳回了黎智英律师团队提出的撤销煽动罪指控的请求。
没有人会觉得意外。同样不会让人觉得意外的是,80天的审判表演之后,这些法官们还会同意检方起诉,对黎智英作出严厉的有罪判决。
中国政府已经为黎智英定罪。例如,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称,“黎智英等犯罪分子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欧洲议会“公然为黎智英等反中乱港分子撑腰”,连装模做样的“涉嫌”二字都省略了。香港政府骄傲地声称,到目前为止,国安法的定罪率达到100%。在法律专家看来,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笑话。
“香港法治社会遗址”
西方媒体称这场审判检验香港政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试金石,实在是有点自欺欺人。香港政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状况如何,还需要一个案件去测试吗?
只能说,黎智英案的审判将会成为“香港法治社会遗址”中一块巨大的化石,永久地铭刻下法治的堕落和文明的耻辱。
由于中共专制政权的顽固和专横让人看不到改变的希望,中国很多知识精英一度对没有民主的自由和法治抱持巨大的热望。新加坡和香港成为这一治理模式的样板。尤其是香港,在九七政权移交之前,作为英国的殖民地,整个社会表现出来的自由、法治、秩序、繁荣、正直、勤劳和善意如果灯塔一般照耀着看不见民主的中国社会的前程。
然而,人们低估了真正的专制政权对文明的破坏。如今,网民们将香港称为“国际金融中心遗址”或“亚洲金融中心遗址”,痛心其在中共这个“境外势力”的破坏之下根基丧失,繁华不再。毫无疑问,同样地,“香港法治社会遗址”是中共留给未来人类考古学家的一大功课。
中共是破坏香港法治的“境外势力”
黎智英被指控犯下种种罪行,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和“刊印发行煽动刊物”。一个完全靠勾结境外势力(苏联)和刊印发行煽动刊物(红色宣传)起家的政党,竟然可以理直气壮地指控这两项罪名,而且让拥护它的小粉红对此行为深恶痛绝,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对境外势力的指控,是中共宣传的一种话语圈套。我曾经说过,中共的罪恶,并不在于它接受共产国际的资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甚至明火执仗地建立一个接受境外势力操控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而在于它利用境外势力的政治观念——民主、自由和人权——作为宣传号令,得到人民的支持,夺取政权之后却反其道而行之,建立了更加专制的独裁政权。
也就是说,有好的境外势力,也有坏的境外势力。如果说曾经的香港法治是其自治境内的一种善治的话,那么来自不同制度的中共政权就是一种破坏性的“境外势力”。
真正应该受到审判的人是谁?
警察抓人,并非都是在执行公务;法官判案,也并非都是在实践法治。坐在审判者位置上的三位政府指定的法官心知肚明,跟2020年以来以违反《国安法》名义而被捕的250多名香港人一样,黎智英正在遭受非法审判,他被被剥夺了保释、陪审团以及选择律师为其在庭上辩护的权利。
2020年6月,黎智英接受自由亚洲电台专访时表示,香港之所以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法治和英国留下的道德标准,而大陆强推国安立法正是破坏香港法治、破坏《基本法》。
上周四(12月14日),欧洲议会发表题为“香港基本自由的恶化,尤以黎智英案为首”的决议,指黎智英因莫须有的罪名面临终身监禁,显示北京和香港当局藉《香港国安法》破坏港人基本权利。该决议明智地意识到,香港自由和法治的恶化对欧盟也有影响, 因此欧盟必须与黎智英和香港同在。
所谓“危害国家安全”,是指“危及中共政权”。即便根据中共发家史上的宣传,煽动颠覆政权,尤其是颠覆专制政权,非但不是犯罪,而且是英勇的壮举。真正应该受到审判的,是对香港法治的破坏者,其中包括道貌岸然地审判黎智英的三位政府指定法官。
作者长平是中国资深媒体人、时事评论作家,六四记忆 · 人权博物馆总策展人,现居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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