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议院为企业领导层实施“女性比例制”铺路
2015年3月6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未来,德国大型企业必须表明,其领导层中女性成员至少占30%。周五(3月6日),不顾来自经济界的批评,联邦议院表决通过了一项讨论了多年的关于在企业领导层中实施“女性比例”的法案。
根据该法案,从2006年起,108个上市企业的监事会中,女性比例不得低于30%,否则,相关职位必须置空。在表决中,黑红执政联盟投了支持票,在野的绿党和左翼党议员投了弃权票。
由家庭部长施韦西希(Manuela Schwesig)和司法部长马斯(Heiko Maas)共同提交的该法案还规定,至今年9月底,3500个中型企业必须确定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最上两级管理层人员的女性比例指标。而一旦确定后,相关指标不得事后更改。此外,该法还含有关于联邦公务系统领导层女性比例的规定。
“历史步伐”
家庭部长施韦西希在议院指出,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前夕,德国在争取女性平等方面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这位社民党人士强调,在决定工资和劳动条件的地方,女性必须有自己的代表,“女性必须在企业的最高层占有一席之地”。她指出,相关法律将不仅对大企业的领导层产生影响,而且也将对在大中型企业的数百万女性发挥非常具体的作用。
联邦司法部长马斯在议会发言时表示,在监事会中实行女性比例制有助于推进德国社会的现代化。这位社民党政治家指出,它是实施女性选举权以来为实现权益平等所作的最大贡献:“在获得政治权力后,女性终于也得到了经济权力的公平分额”。马斯指出,女性选举权从1918年起在德国实施,领导层中实施女性比例制意在确保富裕和增长。他强调,鉴于社会老龄化,不能低估教育水平良好的女性所具备的潜力。
在野党要求改进
对在野的左翼党和绿党而言,相关法律走得不够远。绿党议会党团主席格林—埃卡特(Katrin Göring-Eckardt)虽称该法是平权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但还不够。左翼党的一名议员甚至批评说,对公共服务领域来说,该法意味着倒退。他强调,比例必须达到50%。
联盟党一名议员发言拒绝提高比例。他指出,在所有各层搞一刀切,毫无意义。他强调,现在的这一法律对德国的企业而言是“绝对可行的”。
据监事会女性成员动议组织提供的数字,目前,德国企业中,女性在监事会中的比例是18.9%;董事会中的比例仅为5.8%,两者平均为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