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議院為企業領導層實施「女性比例制」鋪路
2015年3月6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未來,德國大型企業必須表明,其領導層中女性成員至少佔30%。周五(3月6日),不顧來自經濟界的批評,聯邦議院表決通過了一項討論了多年的關於在企業領導層中實施「女性比例」的法案。
根據該法案,從2006年起,108個上市企業的監事會中,女性比例不得低於30%,否則,相關職位必須置空。在表決中,黑紅執政聯盟投了支持票,在野的綠黨和左翼黨議員投了棄權票。
由家庭部長施韋西希(Manuela Schwesig)和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共同提交的該法案還規定,至今年9月底,3500個中型企業必須確定本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及最上兩級管理層人員的女性比例指標。而一旦確定後,相關指標不得事後更改。此外,該法還含有關於聯邦公務系統領導層女性比例的規定。
「歷史步伐」
家庭部長施韋西希在議院指出,國際勞動婦女節到來前夕,德國在爭取女性平等方面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這位社民黨人士強調,在決定薪水和勞動條件的地方,女性必須有自己的代表,「女性必須在企業的最高層佔有一席之地」。她指出,相關法律將不僅對大企業的領導層產生影響,而且也將對在大中型企業的數百萬女性發揮非常具體的作用。
聯邦司法部長馬斯在議會發言時表示,在監事會中實行女性比例制有助於推進德國社會的現代化。這位社民黨政治家指出,它是實施女性選舉權以來為實現權益平等所作的最大貢獻:「在獲得政治權力後,女性終於也得到了經濟權力的公平分額」。馬斯指出,女性選舉權從1918年起在德國實施,領導層中實施女性比例制意在確保富裕和增長。他強調,鑑於社會老齡化,不能低估教育水準良好的女性所具備的潛力。
在野黨要求改進
對在野的左翼黨和綠黨而言,相關法律走得不夠遠。綠黨議會黨團主席格林—埃卡特(Katrin Göring-Eckardt)雖稱該法是平權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但還不夠。左翼黨的一名議員甚至批評說,對公共服務領域來說,該法意味著倒退。他強調,比例必須達到50%。
聯盟黨一名議員發言拒絕提高比例。他指出,在所有各層搞一刀切,毫無意義。他強調,現在的這一法律對德國的企業而言是「絕對可行的」。
據監事會女性成員動議組織提供的數字,目前,德國企業中,女性在監事會中的比例是18.9%;董事會中的比例僅為5.8%,兩者平均為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