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新法获得批准 中国审查机制再受质疑
2016年11月7日(德国之声中文网)经由中国的"橡皮图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这一新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称,对作为互联网大国的中国来说,制定网络安全法是"客观需要"。
境外批评者指出,该法侵犯外国高技术企业利益,将它们排除在"敏感"行业和部门之外,含有引起争议的安全审查、向中国服务器提供商务秘密数据的条文。
维权人士也指出,该法意在进一步强化中国互联网登记制度。中国现在已拥有以"长城防火墙"著称于世的全球最严密的网络审查机制。
杨合庆在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的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结束后的记者会上表示,网络安全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他称,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也是面临网络安全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
今年8月,40多家跨国商界组织致函中国政府总理李克强,呼吁对这一引发争议的网络安全法作出修改。
中国官员称,该法不会损害外国商业利益。
根据今天通过的新法最终版本,中方将要求"敏感的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提供个人资讯和在华重要商业数据、向中方安全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接受国家安全审查。
这些规定引起外国企业的忧虑。它们担心将被迫公开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含混、概念不清"
美国驻华商会主席齐默曼(James Zimmerman)指责该法"含混、概念不清,成了可由监管部门随意解释的东西"。
"人权观察"指出,该法中关于网络犯罪行为"危害国家统一"的条文会进一步限制网络自由。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在一份电子信声明中强调,尽管一年多来国际间海外企业和人权人士表达了广泛的忧虑,中国当局仍在未作实质性修正的情况下强行通过这一管制法。
大赦国际中国研究员潘家伟(Patrick Poon)表示,这个新的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当局对互联网的控制,其力度超过迄今的任何相关法律,几乎完全蔑视言论自由权和隐私权。他称这是一个险恶的法律,通过要求审查并向当局提交个人数据,使跨国公司成为事实上的"国家间谍"。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在记者会上称,该法中的每一条都符合国际贸易规定,中国不会对境外公司关上大门。
网络安全法中的不少规定此前已实际应用,但今天是正式通过。此举与中国迄今实施的一系列有关国家安全和外国公民社会团体的法律规定相呼应。
此法的正式通过发生在习近平主席大规模打击公民社会的背景下。打击运动的对象包括律师和传媒人士。批评者指出,这一打击运动旨在使异见销声匿迹。
去年,北京颁行严厉的《国家安全法》,使所有关键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安全并得到有效控制"便是其目标之一。
荷兰莱顿大学中国法律和治理问题研究员克里梅尔斯(Rogier Creemers)指出,中国政府已认识到,即使可能尚未涉及国家安全的所有方面,数字空间已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的诸多方面。他强调,对重要的经济活动、刑事犯罪行为、间谍行动而言,它是一个国家空间,一个军事行动空间。
凝炼/李鱼(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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