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议会多数通过“禁戴头巾法”
2004年2月11日广告
但这一法律能获得的最好结果是最后变成一纸空文,而最坏的结果是起到反作用,甚至给国家带来危险。这一法律的初衷是加强法国的国家权威和共和国的平等原则,但其结果却可能适得其反。
法律条文的制定者也清楚,年轻人及现代服装业有极大的创造能力,会想出各种诀窍了绕过法律条文的限制。可以肯定地说,理智的教师会跟学生商讨如何绕开法律的可能性,而不会一丝不苟来执行法律条文。教师的做法并非没有道理。他们指出,学校应该是一个宽容性和对话的实验室,而不是一个体现用禁令来维护权威的场所。用强制的方法来教育学生尊重与自己不相同的人,并强迫他们学习民主原则是行不通的。
既使不谈这些大道理,教师因为学生戴了缠头布或者头巾就将他们逐出课堂,而同时眼睁睁地看着学校成为一个做广告的场所而无能为力,不能不说是很荒诞的。当然还有很多不能过于严格地执行这一法律条文的充分理由。
如果法国政府真要通过强制手段来推行这一法律的话,那受害者的大多数会是女孩子。特别是穆斯林家庭的女孩子要在宗教和教育之间做出选择。那些不管是什么原因将宗教放在首位的穆斯林女孩子将会因此辍学,或者回到父权至上的家中去,或者转入私人的穆斯林学校。这样的话,这个本来想支持这些女孩子的社会就通过这个头巾法而剥夺了他们受教育和求发展的机会。
如果非要在这项法律中找出一点好的东西的话,那就是它规定了一年的观察期。虽然期待政治家承认错误是过于乐观的想法,但人们还是可以希望,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人们能够认识到,禁止戴头巾并不是一个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