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首届国际烟火大赛
2006年9月5日周末在柏林所放的烟火与新年烟火有所不同。参加烟火表演的烟火制造者不仅是懂得如何配制硝,硫磺和木炭的工匠,还是烟火艺术家。他们导演了一场由光线和颜色所组成的芭蕾舞。图案由计算机设计,同时配上同步音乐。在柏林举行首届烟火比赛的主意是坎普夫想出来的。他也是这次烟火比赛的艺术指导。他说:“参加比赛的是目前世界上最棒的六支烟火队伍。他们要在创造力方面进行较量。优秀队伍如此集中是前所未有的。我想烟火也一定会非常壮观。”
这六支烟火队来自中国,英国,意大利,波兰,葡萄牙以及俄罗斯。星期五和星期六两个晚上,柏林的天空充满了绚丽的彩色光线和烟火的爆炸声。每支队伍都为比赛做了复杂而细致的准备工作。一次15分钟的烟火表演需要2-3吨火药。
烟火比赛的规则与舞蹈比赛有些类似,先进行“规定动作”表演。然后是10分钟左右的“自选动作”。自选动作的主题是“我的祖国”。烟火是立体的:既有空中的,也有地面的。即所谓“巴洛克”式烟火。光球,流星等在空中飞舞,火焰喷泉及火盆等在地面配合。场面十分辉煌。
那么一场好的烟火表演需要有什么要素呢?烟火设计师兼竞赛委员会成员科泽介绍说:“人们必须运用所有可能的烟火技术来创造整体的艺术图形。创造力和造型是烟火表演的魅力所在。”
除此以外,音乐要与烟火图形相配合,并且能够最好地代表参赛国家。此外对烟火的质量也有一定的要求。
比赛的裁判小组由12名成员组成。他们是烟火艺术的专家和各界名人。根据以上所说的规则来给各参赛队伍评分。这样,每个国家的烟火图形要能够表现出本国的人文及历史背景。中国队的烟火象五彩绚烂的花朵,而地中海国家的烟火却有所不同。科泽介绍说:“特别是西班牙及意大利这些国家更喜欢有巨大声响的烟火。震耳欲聋的爆竹在那里很受欢迎。葡萄牙有一种传统的爆竹,三米多长,象支火箭。”
无论是诗情画意还是生动活泼:每个国家都为观众展示了光的魔术。烟火表演作为一种艺术形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每年举行一次的大型烟火表演如“火焰下的莱茵河”及“科隆之光”等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观众。因为这一美丽的,稍纵即逝的艺术使人暂时忘记了日常的烦恼。时装设计师卓普女士是12评委之一。她说出了人们的心声:“我觉得烟火就象天空中的珠宝,使人想把它们珍藏起来。人们就象小孩子那样张着大嘴坐在那儿想:我能把它带回家吗?”
最后由葡萄牙的卢索烟火队捧走了优胜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