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与中欧贸易关系
2003年6月6日中国外经贸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任欧洲研究部主任李钢先生接受了本网的电话采访。虽然李钢先生对欧盟取消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这一消息不能证实或证伪,但是对“普惠制”与中欧贸易的关系做了解释。
按理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也就获得了在世组织框架内不受贸易歧视的法律性保障。欧盟因为中国贸易顺差而“眼红”并要拿中国开刀,这似乎是一件让人难以理解的做法。李钢先生说,产生这一困惑的原因是混淆了“普惠制待遇”与“最惠国待遇”这两个概念。
李钢先生介绍说,普惠制是发达工业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的、非歧视的和单边的一种关税优惠与减免制度,其目的是增加发展中国家出口收益,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加快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而国际贸易上的“最惠国待遇”则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它通常指的是世贸组织缔约成员国之间地位平等,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因此又称“无歧视待遇”。由于“普惠制”是在最惠国关税基础上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优惠,所以“普惠制”应该比“最惠国待遇”还要优惠。
李钢先生说,“普惠制”的给惠国一般都制定有受惠国以及哪些产品可以享受“普惠待遇”的清单。欧盟国家是否会取消中国的“普惠制待遇”,这要看中国是否被定位为“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加入世贸的协定中,这一点说的很模糊。由于中国数年来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国际社会中有一种不愿再把中国定位为“发展中国家”的倾向。李钢认为,西方国家不应该过高估计中国的实力,而是应该认同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这一事实。
欧盟国家调整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中国出口产品清单却是完全有可能的和正常的。“普惠制”下有一个“毕业”制度:某个发展中国家如果人均国民收入达到了一定高度,就算是“毕业”进入了新兴工业国家的行列,从而不再享受只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待遇;或者说,某个行业或某个产品类别在给惠国的同类进口产品达到了一定的份额,也可被“勒令”毕业。因此,欧盟国家完全有可能宣布来自中国的某类产品已经“毕业”,不再享受“普惠制”待遇。
李钢先生说,总的来说,中欧双边在政治上没有大的障碍,贸易大致平衡,大的贸易摩擦没有,可能在具体的产品上会有“反倾销”之类的摩擦,这很自然,媒体不用在这点上进行炒作。李钢估计说,除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另外一个可能导致欧盟重新审评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原因是人民币是向美元看齐,美元弱势而欧元飙升的局势有利于中国对欧元区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