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伴侣可以正常收养孩子
2013年2月20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泽纳(Ingmar Zöller)终于有权当爸爸了!到目前为止,他同性丈夫维尔特(Thomas Welter)从法律角度而言,是他们共同收留的两名孩子的父亲,泽纳却不是。德国的法律规定,同性伴侣不能共同收养孩子;如果同性伴侣一方有亲生的孩子,那么这个孩子才可以被同性伴侣的另一方收养。因此,泽纳到目前为止因法律的限制,不能当孩子的父亲,虽然他们生活在一起,而且与维尔特正式登记结婚。
德国比较落后
像泽纳这样的例子在德国还有很多。两名生活在明斯特的妇女将官司一直打到联邦宪法法院。周二(2月19日),该法院宣布两名妇女胜诉,而且判定此前所谓禁止"后续领养"的规定违反公民权利平等的原则。禁止"后续领养"的含义是,如果一个孩子已被同性伴侣中的一方收养,那么这个孩子不能"再"被另一方收养。
家庭法学家德特罗夫(Nina Dethloff)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这一判决非常"重要",它释放的信号是,同性伴侣不能受到歧视。"他们能以同样的方式,像异性夫妇一样当好家长,这一点现在受到认可。"
欧洲范围内,德国在这一领域并非前卫。荷兰、比利时、西班牙、英国、瑞典、挪威、丹麦以及冰岛都允许同性伴侣可以共同收养孩子。不久后,法国也将加入这一行列。在芬兰、瑞士和斯洛文尼亚,可以收养同性另一方伴侣的亲生孩子。
1万欧元的赔偿
对同性恋规定收得比德国更紧的国家是奥地利。奥地利国家法院否决了一个同性恋女子收养其同伴的亲生儿子的权利。但欧洲人权法院于周二作出判决,认为这样的做法属于歧视,并处罚奥地利向有关同性恋伴侣赔偿1万欧元。
家庭心理医生菲莫(Gundula Femmer)对德国之声表示,孩子家长的性别并不是最重要的。"孩子成长中,关键的是孩子同家长之间要建立良好可靠的社会关系。"她还说,同一个异性夫妇组成的糟糕家庭相比,孩子在同性家长那里或许会更好些。
不过,德国家庭协会并不这样看。他们向联邦宪法法院表达了忧虑,认为"后续领养"对孩子的心身成长产生负面影响,这样的孩子尤其会受到歧视。
16000名儿童生活在同性恋家庭
根据联邦统计局2011年公布的数据,德国当时共有67000对同性伴侣,他们当中,有的正式登记,有的则没有。德国司法部2009年的一份调研显示,德国有大约16000名儿童生活在同性恋家庭。
一段时间以来,联邦宪法法院已多次增强了同性伴侣的法律地位,比如在遗产税法上以及对同性恋公务员的家庭补贴。有关同性伴侣能否与异性夫妇同样享受优惠税率的问题,今年联邦宪法法院也将作出裁决。
作者:Christian Ignatzi 编译: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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