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711 10 Jahre Homo-Ehe
2011年8月1日不能使用"婚姻"这一词汇
本来,沃尔夫冈和维尔纳很想成为首批同性登记结婚者。结婚的日子最好就是2001年8月1日,这天,同性婚姻法在德国正式生效,但德国石荷州滨内贝格地区婚姻登记处的新版电脑软件还没有到,于是,沃尔夫冈和维尔纳等了近两周之久,8月13日,他们两人身穿传统的深色礼服,手持玫瑰花枝,终于实现了结婚的心愿。
沃尔夫冈在描述结婚登记场景时说,"当然,我们都有点紧张,但主持登记的女官员显得更紧张,这是她第一次为同性伴侣登记婚姻,而且她不能使用'婚姻'这一词汇,因此在婚礼上还有说错的地方。很有意思,这时,她自己笑,我们也会忍不住地笑。"
那时,不习惯的何止是婚姻登记官员。保守人士以及德国天主教会发出警告说,同性婚姻意味着传统家庭模式的完结。当时几个由基民盟执政的联邦州状告联邦宪法法院,试图推翻同性婚姻法,但却没有成功。即便是当时执政的红绿政府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同等对待同性恋程度的问题,也不能达成一致。他们争执的结果便是,同性伴侣虽然可以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一些给予传统夫妇的优惠,同性婚姻伴侣却不能得到,比如,税务方面,他们不能享受已婚者的低税率优惠政策,不能收养孩子,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能得到家属保险金额。
这是民主发挥作用的一个佐证
即便如此,德国同性恋协会法律专家布隆斯(Manfred Bruns)却认为,这一法律能够生效,还是让他非常欣慰。他曾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准许同性恋者结婚的要求:"我们一直都在施压,但后来进展得这样快,令我们难以置信。对我们来说,这是民主发生作用的一个佐证。"
在同性婚姻法生效10周年的日子,德国同性恋协会在柏林市政府的协助下,在市政厅举行了庆祝仪式。参加这个活动的人很多都是上了岁数的老人,他们在上世纪70、80年代曾为同性恋的权益走上街头,大声呼吁。
修改同性婚姻法中的歧视内容
沃尔夫冈和维尔纳就是那时结识并且相爱的,他们说,那时,他们就有结婚的愿望。第一次共同旅行时,在威尼斯马库斯广场拍照,他们开玩笑地说,这就是我们的结婚照。那时,他们谁也没有想到,30年后真的登记结婚了。
目前,德国同性伴侣已有23000对登记结婚。沃尔夫冈说,同性婚姻法2001年出台时是有争议的。在许多领域,同性伴侣的地位要低于异性伴侣。这一点,让他们当时就很失望。沃尔夫冈认为,"这是一次局部性胜利,我们从一开始就很清楚。但如果这一步没有迈出的话,便会被理解成'没有需求'。"
他们对同性婚姻的限制并不满意。2009年,沃尔夫冈和维尔纳一道在德国宪法法院争取到了他们的权利,即在同性婚姻中,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得到家属保险金额。其他一些同性恋结婚者也通过法律的手段,修改了同性婚姻法原先含有歧视的地方。目前,同性婚姻只在税法和收养孩子方面还不能完全等同于异性婚姻。沃尔夫冈和维尔纳正在为改变这一点而进行着努力。他们正在控告税务局的歧视规定,并做好了上诉联邦宪法法院的准备。
作者:Mathias Bölinger 编译:李鱼
责编:邱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