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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爱在他乡的权利

2002年7月31日

在德国,同性恋可以堂堂正正走进市政府登记结婚,到8月1号,同性婚姻法生效一周年。那么在这里谈婚论嫁的外国同性恋者,他们有什么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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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异性婚姻一样,缔结了同性婚姻的外国人可以先取得三年的有限期居留,三年后可得到永久居留图像来源: AP

“同性婚姻”也带来了外国人法上的相应变更,同性配偶如果是外国人,可以来德国团聚。例如,一位德国人在非欧盟国家结识了一位同性伴侣,这位伴侣则可以在本国申请旨在与该德国人结成生活伴侣的居留许可,申请时必须明确说明二人缔结婚姻的具体时间。

如果一位德国人的外国籍同性伴侣在德国拥有的短期居留许可马上到期失效,他或她可以到外国人管理局申请为期三个月的过渡居留许可;如果在这三个月内二人结婚,这位外国人可以申请长期居留。已经取得德国无限期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在同性婚姻上享有与德国人同样的权利,唯一的限制条件是二人必须能证明今后不会依赖社会救济来生活。

一个外国人如果要与一位德国人或取得了德国永久居留权的人缔结同性婚姻,必须提供如下材料:有效护照、国际承认的出生证明、户口申报证明和单身证明。如果因为该外国人无法从本国取得单身证明,也可以通过宣誓声明来替代。

如同异性婚姻一样,缔结了同性婚姻的外国人可以先取得为期三年的有限期居留,三年后可以得到永久居留。

有的外办在以这种原因在德国居留的外国人的签证上注明居留目的是缔结婚姻甚至有的还注明了配偶的名字,严格来讲外办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德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如果三年内离婚,该外国人是否就该离开德国?法律对此尚无明确的说法和判决实例;不过不管怎样,只要同性婚姻超过三年,该外国人就可以获得永久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