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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兰案开庭

2011年12月29日

经过一次推迟后,倪玉兰、董继勤夫妇“寻衅滋事”一案周四(12月29日)在北京开庭。被告律师作了无罪辩护。他认为,对其当事人的指控不能成立,相反公检法人员应为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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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来源: AP

倪玉兰、董继勤夫妇一案12月29日在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倪玉兰的代理律师程海对德国之声表示,被告的亲属朋友没有被允许进入旁听。"旁听席大概总共只有5、6个位置,都被一些小年轻占了。"按照规定公开庭审持身份证就可以旁听,但今天董继勤的哥哥和弟弟都被警察拦阻,没有能进去。

倪玉兰的女儿董璇作为证人得以出庭发言,但未能全程旁听。她在父母被捕之后,一直没有获准探望。程海说,倪玉兰明显身体状况比较差,"审理一个多小时后她就坚持不住了,身体往下摊,在我的请求下找来一张床,让她躺着,还要吸氧,明显呼吸有困难。"

民事纠纷刑事判

倪玉兰是学法律出身,在北京申奥成功后开始的大规模拆迁工程中,她开始帮助拆迁户进行维权,并因此先后两次入狱。2002年,她以"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并被吊销了律师执照。2008年,又以"损害公共财物"罪被判两年。第一次入狱后她就被殴打致残,行动需要轮椅。今年4月7日,倪玉兰被警方带走,接着他的丈夫董继勤也被拘留。

起诉的罪名是"寻衅滋事",他们被控在2010年6月到今年被捕前,强占宾馆房间,不交房租,还撕毁登记本,辱骂服务员,装修时拒不让出住房等。程海律师指出,这些指控都是不能成立的,因为2010年出狱后,倪玉兰一家没有住所,不得不在公园露宿。住旅店"是警察安排的,不是自己去抢占的,也不是自愿的。这么多警察在场,我们认为是公务行为,而且是违法的,是把别人关进去。"

但宾馆要求倪玉兰付租金。程海认为,这样的经济纠纷应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来解决。而对后两项指控,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而且旅店不能强制客人登记。

"编造悲惨经历"

此外倪玉兰还被控"编造律师身份和悲惨的经历",骗取网友的捐款。控方指无法查实她的大学学历。倪玉兰则表示自己的学历证书被公安收走,没有归还。程海认为公安的证据自相矛盾:"户口本上的登记是大学毕业,也是西城区公安分局,起诉她的是同一个分局,登记户口说人家是学历大学,起诉的时候又说人家不是。"

控方还指出倪玉兰并不是自己所说的那样没有住所和收入,但程律师认为并没有提出相关证据。倪玉兰的住房2008年被强拆,2010年出狱后,又被警察赶出租住的廉价小旅馆,只得在露天搭帐篷。中国独立导演何杨据此拍摄了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真实记录了夫妇两人悲惨的境遇。

程海感叹:"一个健康的人变成残疾人,一个有工作的人变成没有工作,一个有自己住房的人变成无家可归,这还不悲惨?那什么才够悲惨?这是没法编造的。"

律师:公检法徇私枉法

程海指出,这样的"诈骗"行为没有受害人,所谓的受害人是强加的。他告诉德国之声,已向法院提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包括2002年和2008年倪玉兰被送到看守所时的体检和伤情检查报告。这可以证明她遭到警察殴打。

"我们国家的刑法有一个罪名-徇私枉法罪,针对公检法人员,明知别人无罪还进行追诉、侦查、审判。我作为律师认为,虽然法院的态度现在还不明确,但至少公安检查机关人员的责任已经可以确定,他们要追诉她的刑事责任,这样就构成了徇私枉法罪。应当可以向北京市高级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

如果法院同意调取新的证据,会重新开庭,对新的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如果法院拒绝调取更多证据,按照审理期限,法庭最迟应在明年1月下旬做出判决。

作者:叶宣

责编: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