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和疑问
2013年7月10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铁道部历来属于强力部门,其首长有相当权力,因而也易于捞足油水。有一派意见认为,2003年至2011年担任铁道部长的刘志军在铁路事业上,尤其是为中国高铁业现代化方面,出力不少,可谓“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本周一,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以腐败罪和渎职罪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新苏黎世报》国际栏目上的一篇文章指出,对刘志军的判决是北京当局发出的又一个“反腐”信号,但这个相对而言较轻的量刑同时也留下若干疑问:
“在中国,额度超过10万元(相当于1.5万瑞士法郎)的腐败行为可获死刑。部长所属的最高层面的官员中迄今只有极少数人被执行过死刑。刘当能免于一死,而且,还可能就象在其他案子中所发生的那样,出于健康原因提前获释。即使如此,这一判决也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所号召的反腐斗争中发出的一个信号。刘成了一个极好的例子,可以说明,不只是下层官员,而且,最高层官员也可能成为反腐斗争的对象。不过,对刘的处理发生于上一届党首执政期间,与习的运动没有多少关系。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在此案上,数月来动静全无。
“正因为其信号功用,刘的倒台和被判决留下某种疑问。这位曾因其实施的项目而广受赞扬的前部长也是一个牺牲品,因为,在他主管的领域,腐败是公开现象,而他成功地在铁道部门牢牢掌控了许多人梦寐以求要打破的权力。……
“腐败在这个制度内极普遍,如果党的领导层真心反腐,就该还有一系列象刘(或薄)这样的案件被揭露出来。刘能在25年的时间里在更高层不可能不知情的背景下贪污数百数千万,仅这一点就足以说明问题。最高层官员对他提供了保护。而媒体报道中所隐约提及的巨大贪款和财产,其细节永远都不会公开。
“因此,这一审判案难以象党的机关报《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所说的那样,成为中国司法透明获进展的一个例子。对刘的审判程序是精心安排的结果。首先是在司法真空地带活动的党内调查起了作用。而谁要是在此之后被移交司法当局并被起诉,实际上已经是被定了刑。只要司法还是按照党的调子在跳舞,(中国)就还不是法治国家。”
下一个是薄熙来?
《南德意志报》政治栏目上的一篇文章把刘志军审判案与薄熙来案相挂钩。文章写道:
“对这位前铁道部长的严厉判决是党和国家新首脑习近平反腐运动的一部分。早在今年3月,习就打碎了权力很大的铁道部,将其权责分散给了其他部。在公开讲话中,他一再表示,在反腐斗争中,既要打苍蝇(中小官员),也要打老虎(高层官员)。
“对刘的审判程序在中国受到关注的原因还在于,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也将因腐败和渎职罪被送上法庭。对2012年下台的这位政界人士的庭审何时开始,尚不清楚。谣传很多,但都不靠谱。一会儿盛传,薄在调查拘押期间两次试图自杀;一会儿,报刊报道称,他进行绝食,以示抗议;还有消息说,他曾罹患中风。所有这些都无法查证。”
摘编:凝炼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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