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从此过 留下买路钱!?
2013年12月7日
(德国之声中文网)德国向外国小轿车征收高速公路过路费的政策还没有被引入,就引发了德国和邻国之间的政坛纠纷。奥地利发出威胁,如果德国实施征收过路费的规定将会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另一个邻国荷兰也做出了类似的表态。德国下届政府想要向路过德国高速公路的外国轿车征收“过路费”,征收到的资金将会被用来修复损毁的公路和桥梁。
在联盟党(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民党之间的大联合政府协议中,关于引入“外国私人轿车高速公路过路费”的条款是对德国基社盟领导人泽霍费尔(Horst Seehofer)做出的一种妥协表现。泽霍费尔之前表示,引入“过路费”是未来基社盟与其他政党联合组阁的先决条件之一。他就征收“过路费”已经向选民作出了承诺。现在这场德国内政的养路费之战,战火已蔓延扩大,引起了德国与其他邻国之间的争议。
奥地利交通部长布雷斯(Doris Bures)在一份声明中情绪激动地表示:“这个规定不符合欧盟法律,奥地利将会尽一切努力打击违反现有欧盟法规的行为。”荷兰基础设施与环境大臣舒尔茨-范哈根(Melanie Schultz van Haegen)也对德国向外国小轿车收取高速公路过路费的计划表示不满。德国:连接欧洲各国的交通枢纽
在欧洲行车,无论是从北向南,还是从东向西,几乎都要经过德国的高速公路。到目前为止,与其他很多欧盟国家不同,德国的高速公路对小轿车是不收费的。德国的邻国,比如法国、奥地利和瑞士很早就引入了“高速公路费”的规定。尽管招致了很多批评,不过德国联邦交通部长拉姆绍尔(Peter Ramsauer)依然认为应该结束德国免费高速公路的时代。他表示,位居欧洲心脏地带的德国过境车辆十分频繁。人们引进过路费是要弥补一个“公正的缺口”。
政治权利游戏?不符合现实情况?愚民政策?柏林的欧洲法律学者伯梅-奈斯勒(Volker Boehme-Neßler)明确的表示:“德国只向外国车辆征收过路费的计划违反了欧盟法规。”这样的条规属于待遇不平等,违反了欧盟基本法中有关运作方式条款第18条规定。属于直接歧视行为。
以牙还牙的行动?
德国和奥地利之间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摩擦。事情的导火线是通向奥地利的6公里长的高速公路。这段公路直到2013年12月1日都是免费使用的,奥地利方面免去了这段公路的高速公路费。特别是到奥地利一侧的阿尔卑斯山滑雪的德国冬季度假者受益于此。
可是现在,经过这段高速公路的车如果没有购买奥地利的“高速公路贴票”(Pickerl),就得上缴120欧元的罚款。这可能是奥地利对德国宣布要引入过路费计划的第一波反应。全德汽车俱乐部(ADAC)的雷舍(Ralf Resche)虽然并不认为这是奥地利“以牙还牙”的举动,不过他承认,奥地利交通部的谈判灵活空间到如今已经变得“十分有限”。
另外,回顾历史可以看到,试图单方面向外国人收取费用的计划是行不通的。比如德国的卡车公路费规定:自从2005年起德国开始针对卡车征收养路费。不论所属国籍。当时德国本来也只想向外国卡车收取费用,而也必须上缴费用的德国卡车则会享受税收减免作为补偿。可是这招并没有奏效。欧洲法院以违反欧盟法律驳回了这种运作模型。
而今历史可能重演。雷舍估计,欧洲法院的裁决可能会是“要收就要对所有国家的车辆都征收过路税,要么就全面取消这个规定。”
欧洲法律学者伯梅-奈斯勒认为,下一届德国政府可能会采取拖延战术:因为这种诉讼从开审到最后公布裁决,过程一般需要1到2年的时间。在这段漫长的时光,过路费的事情可能会渐渐淡出德国人和邻国人的脑海。
那么,养路费也许就变成了联盟协议的一个附加注脚——也许可能真的得到贯彻。但是,到底谁来出资整修德国损坏的高速公路和桥梁这个问题,仍然是个未知数。根据全德汽车俱乐部的数据,德国每年的交通基础设施维护费用约需75亿欧元。该俱乐部估计,每年德国高速公路上的外国轿车量约有6%,如果向外国车辆征收过路费,这部分的年收入约为2.6亿欧元,远远达不到公路和桥梁所需的额度。
作者:Vera Kern 编译:文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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