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与国际反腐公约
2012年8月10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九年前,人们开始制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160个国家在该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简称UNCAC)上签字。该协议旨在督促这些国家严惩腐败的官员以及议员。此外,签署国必须在反腐败行动中紧密合作。
然而,有少数国家至今仍未加入到反腐败行动中,其中包括沙特阿拉伯、叙利亚、苏丹以及德国。如今已有超过三十家德国企业的负责人共同呼吁柏林批准该项协议。他们给所有联邦议院政党的主席写了一封信,既包括执政党基民盟、基社盟以及自民党,也包括反对党社民党、绿党以及左翼党。信中,这些公司负责人呼吁联邦议院尽快批准该项联合国公约。
信中指出:"不批准公约会给德国企业的声誉带来不良影响。"参与签署的均为著名德国公司的领导人:金融行业内有德意志银行,德国商业银行以及安联集团,电子行业内有西门子公司,汽车制造业有戴姆勒集团,还有工业气体领域的林德集团,拜尔制药,能源巨头E.ON,零售业巨头麦德龙以及德国电信。
经济领域内的价值转变
法兰克福金融与管理学院从事合规(Compliance,即指各企业的经营活动遵守行业准则)与腐败现象研究的专家尔根·鲍特那(Jürgen Pauthner)分析此次提议动机指出,近年来在经济领域,一些价值观在全球范围发生了转变。"各企业,个人甚至整个国家在合规层面上的信誉有着巨大的经济价值。"这其中也包括不贿赂议员,鲍特那在接受德国之声的采访中表示。
"像德国这样的民主国家必须在国际上树立公信,不应该给自己找麻烦",公司领导人在信中警示政治家们。德国工业希望与所有伙伴国一起在无腐败的情况下自由公平竞争。集团首脑们指出,德国公司将在许多国家明令禁止其员工行贿受贿。联邦议院批准反腐公约将推动经济领域内的反腐败行动。
"透明国际"反腐败组织的负责人克里斯蒂安·洪博(Christian Homburg)也支持该项呼吁。"他们这么做很对,这也是'透明国际'多年来一直要求的。德国必须对贿赂议员的犯罪行为进行更严格的定义,这样议会才能通过相关的国际公约。"
德国缺乏相关条例
尽管德国在九年前就签署了该公约,但议会的批准却迟迟没有下来。原因在于:一旦联邦议院批准,议员受贿就必须明确受到惩罚。对此,德国目前为止仍缺乏足够的法规。只有在出现买卖选票的情况下,议员才能被指控受贿或是贿赂他人。其关注点主要是联邦议院全体大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的投票。党团内部的磋商等不算其中,如果有人贿赂议员以左右党团内部的投票结果,对议员至今仍没有相关惩罚规定。但实际上在这些场合常常会做出在前期具有决定性的决策。
洪博怀疑,议员们拒绝批准该协议是为了保护自己。他说拒绝批准协议在国际上是非常难堪的:"如果德国自己不批准公约,如何还能让阿富汗信服,要求其必须抵制腐败才能从德国拿到援助资金?"
联邦总理默克尔在G20峰会上所作的承诺在自己的国家没有兑现,洪博在接受德国之声的采访中说道,"这在国际上当然不是一个好的榜样。"
"这没有人能理解"
由基民盟、基社盟以及自民党组成的执政联盟反对该项协议的理由是:严格的规定会限制议员们权限的自由发挥。"这没有人能够理解",鲍特那表示。"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经济的角度来看,都没有理由不对受贿这样的行为作出惩罚。"
公司负责人也持相同的观点。他们呼吁议员要有道德。"正直的议员根本不用惧怕严格的法规"。他们在信中呼吁联邦议院早日修订刑法第108段条例。
洪博也认为,联邦议员们没有理由惧怕更严格的条例。他无法想象,完善条例后联邦议会内会出现许多调查程序。他说:"完善条例首先要从地方开始,让地方的授权议员,即地方议员或者乡镇代表,也受限于该条例。在这一层面上我倒是可以想象有违规现象。"
欧洲理事会反腐败小组GRECO已于今年四月份要求德国及时完善该方面的法律。小组甚至给联邦政府制定了期限,要求其六月底前修改其法规以适应国际反腐败标准。然而德国一直没有动静。因此小组计划向柏林派出一组委员会对其施压。
作者:Arnd Riekmann, 编译:菜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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