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三级制中学的种种弊端
2004年2月3日4年小学读完后,儿童才10岁。他或她应该上哪一类学校,这一选择非常关键。学生自己做不了主,家长起到的也只是辅助性作用。这时,教师的建议或推荐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老师是依照学生在校的学习成绩向家长做这番建议的。
德国联邦教育部长布尔曼不久前在谈到新一次“国际小学与识字调查”结果时说,从全德国范围看,教师在此做出的两项建议中就有一项是错误的。错误率如此之高,原因何在?
汉堡大学教育学教授波斯(Bos)认为,建议本身并不错,做出建议的依据即分数是问题的关键。教师多半只重视算术和德语的分数,仅看这两门功课的成绩就做出上哪种学校的推荐,显然不够。
除了以偏概全外,德国中小学的问题还在于缺乏统一的标准,没有统一的大纲。教师给学生评定分数时使用的参照仅仅是自己教授的那个班。显然,白领居民居住区的学校同社会边缘的学校面临的问题不一样,学生的可比性同他们成绩的可比性都很有限。一个学生以同样的成绩在一所学校可以得2分(1分为最高),在另一所学校可能就只能得到4分。反之,取得同样分数的学生,其成绩水平高低相差很大。
德国的州同州之间教师推荐学生上什么学校的做法也很不一样。在巴符州,教师非常看重学生的背景:同样的成绩,主任医生或公司经理的孩子上文理中学的比例比工人子弟高出3.6倍!巴符州的特殊性还有,男孩子上文理中学的比例远比女孩子高得多。
在北威州,3个没有上成文理中学的孩子中,就有一个按其成绩是有资格上的。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是黑森州。巴伐利亚则将3分之2可以上实科中学的学生推荐到了低一级的主体学校或高一级的文理中学。
那么,怎样改变这一状况呢?对全国学生采取一次统一规格的考试?前面提到的波斯认为,不应从学生做起,而应从教师,况且任何一次性的测试都不可能全面反映出学生的整体水平。
德国的5年级和6年级称为“确定方向级”。波斯认为,德国3级制中学教育体制只要存在下去,就不可避免地在推荐问题上犯有这样那样的错误。在“确定方向级”阶段,教师必须对学生的能力和成绩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即便是修改现行3级中学教育体制也无济于事。体制自然是一个要点,但更关键的是体制内的各种行为必须公正,从下级学校转向上级学校应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