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卖淫法 反对声音渐高
2013年11月8日
(德国之声中文网)警方在一个垃圾堆上发现了一具年轻女尸。种种迹象表明,她显然是被谋杀的。警察经过调查发现,这位年仅16岁的女孩来自白俄罗斯,她受到引诱被骗到德国做雏妓。这是德国最成功的、经久不衰的系列侦探电视剧《犯罪现场》(Tatort)中一集名为“被遗弃的女孩”的故事片段。女演员佛万格勒(Maria Furtwängler)在片中扮演调查这起案件的警官。最近一版的女性杂志《艾玛》(Emma)刊登了90位社会名流或影星联合签名的一项倡议。这项倡议叫做:废除卖淫法例!佛万格勒也在这份倡议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自2002年德国当时执政的红绿政府将卖淫合法化起,这一直就是个备受争议的法案。随着这项法规的出台,德国的性工作者不再被定义为“有害风俗”(sittenwidrig),嫖客和妓女也并不属于违法范畴。巴符州绿党主席之一沃克尔(Thekla Walker)表示:“当时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举动。”
而自从卖淫合法化之后德国性产业发展到现在的规模,需要有更强有力的法律条款作出规范。沃克尔并不想禁止卖淫活动。她呼吁要改善性工作者的工作条件,比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除此之外,警方必须要检查妓院,并且察看那里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目前的情况是,警方并没有权利进行这样的工作。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沃克尔要求:“必须要清楚地对妓女如何能得到更好的保护作出规范。”
另外,德国也必须调整本国相关法规,遵循欧盟法律中关于打击人口贩卖的法规条款。2005年5月,欧洲理事会通过了《采取行动打击人口贩运公约》。德国今年4月1日才加入这项公约。该公约规定,人贩的受害者中的未成年人,当儿童福利有需求的时候,就能够得到德国的居住权。批评人士指责,德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做出相关规定。
未来极有可能联合执政的联盟和社民党的代表,在联合政府谈判中也谈到了要对2002年出台的卖淫合法化法规作出进一步收紧的事宜。今年夏天临近德国议会选举之前,一项旨在减少被迫卖淫现象、打击人贩的法律草案没有得到红绿主导的参议院的通过。
瑞典:嫖客有罪 妓女免责在其他的欧洲国家,相关法律却与德国大有不同。在瑞典,自1999年起卖淫被全面禁止。不过只有买春者而不是卖淫者受到处罚。每个被警方查出的嫖客要上缴至少1500欧元的罚金,或者是受到可长至6个月的监禁。而法国在二战后不久就做出了禁止卖淫的决定。不过近来,一个提倡效仿瑞典模式的提案引起了各界关注。有343位男性在一个支持性交易的请愿书上签了名,其中包括作家、演员,以及曾陷入招妓丑闻的前国际货币基金总裁、法国人多米尼克·斯特劳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的律师。
康斯塔伯(Sabine Constabel)观察到,自从一些欧洲东部国家被纳入欧盟后,自愿成为性工作者的女性数量大幅下降:“很多来自一些欧洲贫穷国家的女性到德国来卖淫。”这位斯图加特卫生局的社工表示,这些年轻的女性往往是被亲戚或者是熟人送到德国的。她们必须要把大部分工资寄回老家。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无论是哪种方式,哪种理由来到德国,她们都算是被迫卖淫者。
“这些女性告诉我们的工作人员,她们受不了这种做妓女的生活了。很多人因此患有抑郁症,许多人都开始酗酒。他们有很大的心理问题。这些女性不想干了,不过同时她们也说,‘我妈妈总是给我打电话,说家里需要钱。’我还认识18岁的年轻女孩,她们已经是2个孩子的母亲了,老家的孩子也要养活。她们说‘我为自己的孩子工作。我希望他们能有饭吃、能上学、买的起教科书,所以我来到这里做这行。’”
“被遗弃的女孩”的原型
去年播出的电视连续剧是通过一段刊登在《世界报周日版》(Welt am Sonntag)的真人真事而改编的。真正的“被遗弃的女孩”只有15岁。亚米娜(Yamina)来自尼日利亚,她本来希望能够在异国他乡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事实却是,她在德国每个星期要为70个男子提供服务。不过最终她成功逃脱淫窟,获得了避难身份。
作者:Carla Bleiker 编译:文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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