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十三条”到“港版国安法”
从“香港特区自行立法”到北京代为操刀,“港版国安法”彰显了中国当局哪些忧虑?反对者又担心这部法案的哪些方面影响?
《基本法》埋雷
香港《基本法》在上世纪80年代起草时,北京方面就出于香港可能成为“颠覆基地”的担忧,写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之词句,并禁止香港政治性组织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建立联系。1997年英国将香港主权交还中国之后,北京方面多次表态希望香港尽快就此“自行立法”。
“二十三条”立法遭阻击
2002年,“二十三条”立法进程启动,在香港社会引起了极大争议。反对者认为,这部威权主义色彩浓厚的法案会侵蚀自由权利,且受约束者过于广泛。支持者则认为,西方民主国家也有国家安全法案。2003年7月1日,数十万市民上街抗疫“二十三条”立法,建制派的自由党随后也宣布反对该法案。重重压力之下,特区政府宣布无限期搁置立法。
“反送中运动”
2019年,围绕《逃犯条例》修订案,香港爆发了“反送中运动”。民众先是担心修订案会导致中国内地司法机构今后可以引渡香港人前往内地受审。法案撤回后,这场抗议运动演变成了香港市民对北京势力日益增强渗透的不满。而在北京当局看来,香港近年来的多次抗议示威浪潮已经构成了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北京亲自立法
2019年10月底,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简略地提到“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外界当时猜测,北京会再度推动香港自行进行“二十三条立法”。12月,港版《国安法》在几乎无人关注的情况下悄然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全国人大常委有权将全国性法律置入《基本法》附件三而在香港实施,且该进程只需向香港特区政府及基本法委员会“征询意见”,无需香港立法会审批。
《国安法》浮出水面
5月21日,受新冠疫情影响而延期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审议列入了会议议程,港版《国安法》真正引起了全球的高度关注。5月28日人大闭幕当天,该立法决定获得高票通过,港版《国安法》正式启动立法。
美国取消香港特殊地位
华盛顿方面指责北京此举严重破坏香港自治,正在将香港“一国两制”变为“一国一制”。5月29日,特朗普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启动取消给予香港特殊贸易地位的程序。商界担心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受威胁,香港股市也陷入了动荡。美国还计划出台措施,制裁直接或间接涉及损害香港自治和自由的香港及北京官员。不少西方国家也纷纷对港版《国安法》表示忧虑、遗憾、不安或谴责。
法案全票通过
在巨大的国际压力下,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然以162票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截至此时,官方仍然没有公开法案全文,只是在此前披露了内容概要。根据法案,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今后在香港将是刑事罪名。而新设立的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等中央机关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管辖权,事实上限缩了香港的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