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專家談南海爭端
2012年4月1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南海議題一直是國際關注的焦點。近日中菲兩國因中國漁船進入黃岩島捕撈再次發生糾紛,究竟南海主權爭端應該如何平息?波昂大學教授史蒂芬‧塔爾蒙(Stefan Talmon)以國際法的角度探討這個問題。
德國之聲: 南中國海沿岸國家如越南、菲律賓、台灣、汶萊、泰國和中國宣稱擁有該海域部分或完整主權,長期以來西沙、南沙等群島的主權爭端在亞洲不斷上演。依照慣例,國家間的主權糾紛應該如何解決呢?
塔爾蒙: 通常這樣的糾紛必須以協商的方式解決。國際法或國際海洋法對此並無強制審判權。當兩國發生糾紛時,其中一方無法直接宣稱: 我們現在上法院讓法官仲裁。最終兩國仍舊必須訴諸協商談判的解決方式。
德國之聲: 一個國家如何提出擁有某地區主權?
塔爾蒙: 首先,這個地區必須長期在這個國家的管轄之下。最初取得主權的方式是通過掠奪、佔領進而管理一個地區。當然這是幾百年前便已發生的事情。因此我們目前要問的問題是:誰最先來到這個地方?哪個國家在過去的一百、兩百年間在這個區域行使主權?某些訊息可以為我們提供答案,例如:漁業捕撈許可證是由誰頒發?抑或在這座島嶼上是否曾舉行過婚禮,而婚禮是依據哪國的法律舉行的?透過這些訊息查明該區域是屬於哪個國家。
德國之聲︰這些南海群島的主權為何如此珍貴?
塔爾蒙: 這些海上的島嶼或島礁珍貴的原因在於,當它被認定為島嶼時,主權國可以依法分配到更多的海域。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一個國家擁有陸地沿岸200海裡內的主權,並可管轄從海岸延伸出的大陸架。若某個20或50平方米大的島礁被認定為島嶼,主權國便可因此擁有更遼闊的領海。以日本為例,該國在得到一個南海小島的主權後所獲得的領海面積甚至比整個日本陸地更大。小島的價值不容小覷。若一個區域只被認定為礁石而非島嶼,主權國僅能得到由海岸延伸出的12海裡領海。因此幾個關鍵問題是: 其一,這個島狀陸地屬於何國?其二,該區域被界定為島嶼或島礁?宣稱擁有主權的申索國必需設法證明這些島狀陸地是島嶼而非礁石。
德國之聲︰如何界定一個區域究竟是島嶼或礁石呢?
塔爾蒙: 理論上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島嶼的定義來界定。根據第121條島嶼制度規定,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此外,島嶼必須適合人類居住並有條件開展經濟生活。這裡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何謂"適合人類居住"?是否必須真的有人住在這個島狀陸地上?他們是否必須倚仗這個島嶼為生?這個島上是否需要有淡水?這些都是目前國際法仍未清楚定義的部分,爭議也由此而生,南海問題便是一例。
德國之聲:假設中國現在擁有一個在菲律賓附近小島的主權,兩國的專屬經濟海域因此重疊,問題應該如何解決呢?
塔爾蒙:若中國確定擁有一個島嶼主權,而由該島嶼所衍生的的經濟海域與菲律賓經濟海域重疊,便會出現所謂的界限問題。理論上可以訴諸國際法庭。但國際法庭並無強制審判權,最終仍需以協商的方式解決。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兩國必須協商如何劃分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架。協商通常有三個步驟,兩國首先在雙方領土間劃出中間線,其後依照特殊情況決定是否移動這條界限。最後確認調整界限後雙方是否依照海岸線長度公平劃分領海。海岸線長度在劃界時必須被列入考量。在上述的情況下,菲律賓因為海岸線較長,可能比中國分得更多領海。
德國之聲︰中國計劃重制南海地圖,再次重申主權。這是否有任何法律效應?
塔爾蒙: 基本上各國皆有權印製併發行地圖。此類單方面的措施在國際法上沒有任何效應。我可以透過地圖宣稱主權,但不代表可以因此擁有主權。可能發生的一種情形是: 若這份重申主權的地圖在流通後各申索國不予回應,或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緘默,將可能被解讀為默認這份地圖。中國日後可以在審判或協商過程中以此作為依據,指稱其他國家接受中國的主權宣言,未對此表示抗議或質疑。因此,菲律賓、越南和其他國家必定會向北京和聯合國秘書長提出外交抗議。
採訪記者: 張筠青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