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立法應對境內外安全挑戰?
2014年12月2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中國官媒新華社消息,為規範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在中國境內的活動,保障其合法權益,促進交往與合作,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周一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報導指出,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介紹:"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外交往與合作的增多,境外非政府組織來我國境內開展公益活動日益頻繁,對我國公益事業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強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引導和監督其依法開展活動。制定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十分必要。"
新華社援引楊煥寧的話繼續寫道,草案規定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和開展一次性臨時活動的申請登記許可程序,確立了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授權的組織為境外非政府組織依法開展活動提供政策咨詢、業務指引、活動便利的法律義務,為保證和規範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合法開展活動、促進交流與合作提供法律保障。草案還對境外非政府組織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新華社沒有公佈更多具體訊息,目前尚不清楚有關的法案何時會生效。
全面清查默默進行?
幾個月前,中國開始悄悄地調查對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展開全面清查。6月17日,山西省"運城市陽光農廉網"的政務公開欄目發布消息稱:"根據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統一部署,2014年5月至7月底擬對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及其活動情況開展一次全國範圍的全面、徹底調查摸底,摸清底數,為下一步加強規範管理打下基礎。"此文發出後很快便遭遇刪除。
中國去年成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由習近平任主席,李克強、張德江任副主席,下設常務委員和委員若干,旨在幫助中共協調應對來自境內和境外的安全挑戰,這其中也包括社會動亂。
今年10月16日,廣州市民政局針對《廣州市取締非法社會組織工作細則(徵求意見稿)》發布了公開徵求意見公告,引發爭議,不少非政府組織擔心自己的機構受到徵求意見稿的影響。
路透社報導稱,近年來,非政府組織在中國蓬勃發展,有些組織不免會與政府發生矛盾,尤其是那些與性工作者或者吸毒上癮者展開相關工作的組織。
許多外國NGO也在中國境內營運,他們通常都以公司性質進行註册,因為比較容易獲批。北京方面對其中一些外國非政府組織持有戒心,擔心他們會傳播西方價值觀。
中國政府要求所有的在華NGO都必須註册,而其過程較為複雜,所以許多中國和海外非政府組織在沒有獲得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營運。
國家安全法"十分必要"
新華社22日另外報導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當天審議了國家安全法草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指出,適應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制定一部具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國家安全法,是十分必要的。
中國國家安全法的草案規定,"國家安全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和其他重大權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這種可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新華社僅對該草案進行了概括簡略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