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9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再获刑期
2021年5月28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包括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在内的当地10名民主派人士因参与组织2019年十一国庆日游行,被分别判处数月徒刑。据当地媒体香港电台报道,案中首4名被告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社民连梁国雄及民主党何俊仁,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18个月。
报道援引审判法官胡雅文称,上述人等煽惑他人参与组织的未经批准集结,表明要大量人参与,可以预计游行路线一带会被瘫痪,当区亦曾发生暴力冲突,他们的刑责较其他被告的重。
而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杨森、民主党单仲偕及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分别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各被判囚14个月。同样承认两控罪的吴文远判囚14个月,蔡耀昌亦承认两项控罪,判囚14个月。
香港电台报道称:辩方指,何俊仁担任过多项公职,长期服务及贡献社会,及追求民主。杨森在大学任教,一生奉献给教育,曾获最佳教学奖,他亦贡献社会,曾因出色的社会服务表现获政府颁发银紫荆勋章。至于单仲偕亦曾担任多项公职,及获政府颁发银紫荆勋章。辩方指,三人均有非凡的社会服务背景,判处监禁对社会没有好处,如法庭认为需要即时监禁,希望可以判以缓刑。
同时民主党何俊仁、杨森及单仲偕的代表律师也表示,三人的动机并非为了个人私利,就如七一回归日一样,每年的十一国庆都有游行让公众表达诉求。事发当日,除了个别时间,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平进行,没有鼓励或煽动任何暴力行为。
“认罪不认错”
代表律师读出杨森的书面陈词,其中提到他认罪不认错,案发当日只是以和平方式公民抗命,抗议警方滥权剥削市民游行示威的自由。他说,市民更应以和平理性非暴力集会。他愿意接受法律刑责,不会上诉。
负责审判的区域法院听取了各人求情。其中单仲偕和蔡耀昌被判缓刑两年,法庭认为,单仲偕在案中的角色被动,他长期为公众服务,判处缓刑合适。而蔡耀昌提交的求情信提及他为贫苦大众等服务,法庭亦决定判处缓刑。
香港电台援引当庭法官报道称,何俊仁及杨森在其他反修例案件中被判缓刑,但由于他们短时间内,在骚动的时期再犯案,并涉及更严重因素,法庭认为缓刑不再合适。
据当地倡议型媒体《香港01》援引庭审法官胡雅文做出的报道,由于部分被告本身已有刑期在身,三案合计各人刑期后,各被告连同他们在其他案的刑期综合计算后刑期为14至2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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