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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第三次延期 律师会面

苗子2015年10月13日

中国资深记者高瑜的案件二审再次延期三个月。其律师表示,年届七旬的高瑜近日突发心脏病,连续输液七天,心脏病发病频率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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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 Yu China Peking Gerichtsgebäude Außenansicht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Kyodo

(德国之声中文网)尚宝军律师周二(10月13日)上午与高瑜会面,大约四五十分钟。尚宝军律师向德国之声表示:"我今天主要是通报延期三个月的消息。高瑜之前没有收到任何的通知。所以她还是非常吃惊的,也很不能接受。用她自己的话说:'他们是打算把我关死在这里吗?'"

高瑜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美尼尔综合症等。尚宝军律师说:"她最近一次突发心脏病,应该说还是挺严重的。应该是10月3日凌晨三四点钟,突发心脏病,紧急就医,吃了速效救心丸,不是很管用,所以看守所连续给她输了7天液。应该说,她的心脏病发病的频率越来越高了。"

尚宝军律师表示,9月25日去见高瑜时,她说因其颈部淋巴结节,看守所给她做了血液的检验。最近,血液检查报告出来了,显示指标还正常,看守所问她是否还需要去做活细胞组织检查。当时高瑜因为不知道自己的案子二审要延长那么久,所以说既然结果基本正常,那就暂时先等等。现在延期三个月,她希望继续进行检查。

尚宝军律师还向高瑜通报了"天安门母亲"丁子霖的先生蒋培坤去世的消息。尚宝军律师表示,高瑜听到后非常的伤心,因为她非常尊重二人。高瑜特别叮嘱尚宝军律师转告丁子霖"千万要节哀、千万要保重身体、千万要好好地等她出来去看望她"。

莫少平律师表示,这是高瑜案第三次延期,前面已经延期了两次,第一次延期了两个月,第二次延期了一个月,这次又延期三个月。此次延期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莫少平律师表示,高瑜毕竟已经七十多岁了,身体又患有多种疾病,法院迟迟作不出二审、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就应当取保候审,这样才符合人道的精神。

莫少平律师说:"对法律规定,我们和法院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法律规定,在法定审限之内,如果审结不了案件,就应当给被告人取保候审。作为高瑜的辩护律师,我们的理解是,法定的审限是不包括所谓延期的。延期已经是特殊情况,在法定审限以外了。更何况上报到最高法院的延期,实际上没有次数的限制。如果这样,就等于可以无限期关押下去了。而法院的理解是,只要是延期,就在法定的审限以内。"莫少平律师表示,无限期的延期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一种严重侵害。

今年4月,高瑜经过了近一年的关押后,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罪名判处七年有期徒刑。5月初,高瑜提出上诉,7月初,法院通知二审延期两个月。后再度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