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挑战国歌, 惩罚比内地人更重?
2018年3月16日(德国之声中文网)《国歌法》去年十月一日起在内地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并交由特区政府透过本地立法实施。
香港立法会将于下周五(3月23日)讨论《国歌法》本地立法内容,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今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列出当局拟订立法的16条《国歌法》条文内容概要。文件指,香港特区的《国歌法》条文建议,主要参考内地国歌法,但有多处明显分别,包括以下主要几点:
首先,内地《国歌法》明确开列了各种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包括人大会议、宣誓仪式及重大体育活动等;而本地立法则只订明由行政长官参考《国旗及国徽条例》规定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另一方面,内地国歌法规定,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而本地立法把“在场人士”改为“任何人参与或出席奏唱国歌的场合”。
侮辱、篡改国歌可监禁3年
另一方面,内地《国歌法》规定,将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而香港《国歌法》则建议,中小学须教育学生唱国歌,并要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以及遵守礼仪。而内地规定侮辱国歌,惩罚是15日以下拘留。本地立法则最高可监禁3年及罚款5万元,与《国旗及国徽条例》最高刑罚相同。
香港政府计划在今个立法年度,提交草案审议。政府消息人士指,一般人“如不是故意挑战,根本不用担心”,又指出今次立法包含引导和规范两大作用,以示明国歌属国家的象征,不应作出侮辱。《香港01》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网上世界属于公开场合为执法范围。
文件又表示,政府将于今年第二季推出政府宣传短片及声带,并会要求受法例规管的本地免费或收费电视台、电台,按牌照条款免费播放港府提供、宣传国歌的短片或声带。
立法确保国歌尊严得到维护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向传媒表示,全国人大常委去年已把《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因此特区政府是有必要按照《基本法》进行本地立法,在立法过程中确保国歌尊严得到维护。她形容示国歌是国家的象征,近期有个别人士将情绪发泄在国歌上,认为不可以坐视不理。
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钟剑华接受德国之声访问,认为贬损侮辱方式奏唱国歌等行为,可被判监三年最高及罚款5万元的建议,虽然说是参考了国旗及国徽法,然而对比国内,的确有很大差距,罚则颇为严厉。
钟剑华认为,尽管国歌法的罚则与国旗及国徽法相比,可以说是一致,然而国歌法较国旗国徽法容易“中招” 及触犯 。因为先不说不是每人都持有国旗,就是说烧毁及破坏国旗这些激烈行为也不是随时可进行;然而,国歌因为在很多场合奏放丶如电视台丶电台播放时,如有人因一时贪玩故意哼着一些古怪的歌词,玩过了头,一个不慎,可能误中地雷而被处罚,效果可谓相当严重。
严厉的示警作用
钟剑华强调,为甚么要施以这么高的惩法,明显是中央政府要给予市民严厉的示警作用。钟强调,中国领导人的面子政治,包括国旗丶国𡽪及国歌,一旦受到挑战,便会引伸为个人权威受到挑战,因此必须严惩。钟剑华认为,在心态上,中央政府要显示的讯息,是不管市民对政府如何不满,一旦牵涉到尊严的界线便不能践踏。
另一方面,香港《国歌法》只建议中小学须教育学生唱国歌,不像内地《国歌法》规定,把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钟剑华认为,国内国歌法是灌䩱抵抗外敌丶民族大义等内容;然而,若在香港实施的话,便要把国歌相关内容,如国歌的作者及塡词人被迫害致死等资料也要一并提及,相信政府考虑过,宁愿避重就轻,但愿香港的同学们只要乖乖地唱国歌,不用理会背后有关国歌的"故事内容"。
钟剑华重申,环顾国歌在电视台新闻时段前播放已实施十多年,然而,发挥作用非常有限。当年《基本法委员会》希望透过在新闻前播放国歌以宣扬爱国精神,然而,只要留意一下身边小朋友,便会发现他们有的故意跑去洗手间或玩耍丶甚至用恶意方式用广东话唱出。反映香港跟内地始终不同,国内行之有效的方式,到香港未必行得通,现在罚则这么严厉,钟认为根底里不能改变人心,只能禁止一些行为,不能令市民心悦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