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胜:中国没有秘密逮捕
2012年3月9日有争议的刑诉法草案将继续允许警方秘密关押或"监视居住"民权人士最长可达六个月之久。也就是说:嫌疑人被警方软禁在家中,或是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将其扣押在某个"特殊"地方,如宾馆。去年,持批评态度的律师江天勇就在类似这样的地方被拘押两个月之久,并遭到了严重虐待。江天勇说:
"新的刑事诉讼法如果就真的这么通过了,那么中国的强制失踪将在中国被完全合法化。在这六个月里,由于无法得到外界的信息和律师的帮助,可以说半年的时间里,他(警方)要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因为家人也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也无法给你请律师,你可能完全要听命于他。"
新的刑事诉讼法曾对软禁拘留无需通知家属作出了规定。这不仅在中国,在国际社会也引起了不满。而现在,刑诉法中删除了逮捕后不通知家属的条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这样说,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或者说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除了无法通知以外,其它一律都需要24小时内通知家属,因为在我们国家没有秘密拘捕,法律也没有这样规定。"
尽管如此,警方既不需要告知家属被关押的地点,也不需要告知被逮捕或软禁的理由。在例行逮捕中,如果被逮捕人涉嫌恐怖主义活动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警方可在30天内不通知家属。批评家认为,这一规定是给政治专横打开一扇危险的后门。因为中国总是以国家安全为由对持不同政见者和民权人士秘密关押。人权专家
罗助华( Joshua Rosenzweig)认为,新的刑诉法草案仍存在很大问题--尤其是多年来警方擅自逮捕的权利。罗助华说:
"如果上述情况一旦被写入法律,那么之后就很难撤销。这样做将扩大逮捕,使警方秘密逮捕的权利得到法律认可。"
至少从字面上看,草案也包括了一些改进。今后刑讯逼供收集的口供证言不能再作为证据。律师的权利将得到增强。但许多法律专家仍怀疑,该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江天勇说:
"新的刑事诉讼法至少将保障人权写进去了,不管它能不能得到执行,至少它又增加了一个条款。所以说,可能有这个条款以后法律执行上也有个基础吧。 "
下周,全国人大3000名代表要就新刑诉法草案进行投票。这项草案将以多数通过,但问题是:在人大会议的历史中,还从未有过一项经过人大代表决议的提案被否决。
作者:ard 编译:严严
责编:李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