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贿选被罢免
2016年9月14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新华社9月13日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确定辽宁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新华社的报道公布了被取消人大代表资格的45人名单。据报道,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在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拉票贿选。
史无前例的贿选案
新华社的报道援引了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根据该法规,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代表的,其当选无效。报道称,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辽宁省这45名全国人大代表违反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违法行为当选,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其当选无效。
《人民日报》也就该事件发表评论员文章。文章指出,辽宁省拉票贿选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的贿选案,“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触目惊心。”
评论文章指出,做出当选无效的处份是基于党纪和国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拉票贿选‘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此次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罢免45名代表的资格之后,现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8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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