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法院对中国渔民课以高额罚金
2014年11月24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菲律宾一家法院周一(11月24日)判处9名中国渔民高额罚金,罪名是在主权有争议的南中国海域违法捕捞数百只生存受威胁的大海龟。
菲律宾西部省份巴拉望地方法院法官德卢纳(Ambrosio de Luna)裁定,被告违反了菲律宾渔业法,以在菲律宾水域非法作业罪判罚每人10万美元、加上捕获野生动物罪判罚12万比索(相当于2666美元)。
这9名中国渔民是今年5月在南中国海新月礁(Half Moon Shoal)海域被捕的,菲方在渔船上发现了555只生存受威胁的巨龟。
此次被捕事件成为菲中之间围绕南中国海主权争议的又一实证。
菲方对中方示强已非首次。去年4月,菲方以涉嫌“侵渔”罪抓捕了12名中国渔民,并于今年8月作出重判,没收渔船,其中,中方船长获刑12年,其余11人获刑6至11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