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面临西班牙法官问询
2014年2月25日(德国之声中文网)西班牙高等法院(Audiencia Nacional)去年十月受理两个西藏流亡团体以及一名拥有西班牙国籍的藏人的起诉,对前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涉嫌在西藏犯有种族灭绝罪案展开调查。1988至1992年期间西藏发生了针对藏人的大规模暴力镇压活动,而胡锦涛当时正担任西藏藏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据《南华早报》周二(2月25日)发文称,目前西班牙高等法院已就此案向胡锦涛提交48个问题,给予他回应的机会。虽然观察人士认为胡锦涛不太可能真的会被送上西班牙法庭,但是如今这名现年71岁的前中国国家领导人将面临诸多令其不悦的问题。
《南华早报》援西班牙埃菲通讯社(Agencia EFE)报道称,西班牙最高法院法官莫雷诺(Ismael Moreno)向这名卸任领导人提出的问题之一是:"当年军队和警察的镇压活动造成450名藏人被杀,7000人受伤,350人失踪,3000人被拘留,你知晓这是下令镇压造成的结果吗?"
胡锦涛是否批准安全力量在拉萨第一监狱里将数百囚犯折磨致死,也是西班牙高等法院关心的问题之一。胡锦涛还被问及中国中央政府在1994年召开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是否作出了给会见达赖喇嘛的人定下"反革命"罪名的决定。该座谈会为中国政府此后十年在西藏地区实施的政策奠定了基础。
法官还欲知胡锦涛在担任中国中央军委主席超过十年,直至去年卸任期间是否知晓西藏人在逃往尼泊尔和印度期间被捕且遭遇酷刑的事件。还有一些问题和1989年的镇压活动没有直接关系。
向江泽民、李鹏发出国际逮捕令
胡锦涛并非西班牙高等法院因涉嫌在西藏侵犯人权而对之进行司法调查的第一位中国政要。包括胡锦涛前任江泽民在内,该法院迄今已受理对6名前中国高层领导人的起诉。随着胡锦涛去年3月卸任,不再享有司法豁免权,藏人组织申请将相关诉讼扩展至胡锦涛。去年11月西班牙高等法院向中国国家前领导人江泽民、李鹏、中共政法委前书记乔石、西藏自治区前党委书记陈奎元和国家计生委前主任彭佩云发出国际逮捕令,该逮捕令并不针对胡锦涛。
本月6日,西班牙高等法院维持了上述5名被告签发逮捕令的判决,并于10日,按照程序要求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对5名被告进行通缉。西班牙高等法院宣布,这些人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在西藏实施高压政策和"种族灭绝"政策,涉嫌侵犯人权和人道罪行,国际逮捕令签署生效。根据规定,嫌疑人一旦入境西班牙或其他认可西班牙签署的逮捕令的国家,就可能遭到逮捕。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随即回应表示:"中方对西班牙有关机构,不顾中方的严正立场,采取的错误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将向西班牙方面表明我们的严正立场。"
屡受限制的"普遍管辖权"
与此同时,媒体报道称,西班牙执政党人民党面对中方压力,促使国会就限制本国法庭"普遍管辖权"进行辩论。2月11日,以人民党议员占多数的西班牙国会就是否限制本国法庭"普遍管辖权"进行投票,并通过了一项法律修正案,对司法普遍管辖权作出限制。新法迄今尚未生效。根据新法规定,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西班牙公民,或至少生活在西班牙,才能立案调查。这就意味着,包括针对6名中国前领导人的司法调查将不了了之。
西班牙的司法体系遵循"普世正义原则",根据该原则,涉嫌实施种族灭绝罪的嫌疑人可以在其所在国之外的地方接受审讯。1998年,西班牙法院向智利前独裁者奥古斯托·皮诺切特(Augusto Pinochet)发出国际被捕令,使到英国就医的皮诺切特被拘,这是西班牙司法部门运用普遍管辖权原则处理的最引起轰动的案子。2009年,西班牙议会就对普遍管辖权进行过一次限制。根据修改后的法律,受害者必须是西班牙公民,才能提起诉讼。现在西班牙政府通过快速程序,依靠其在议会的多数, 进一步限制了司法部门行动的可能性。
综合报道: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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