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绩伟《胡赵新政启示录》被禁
2012年4月17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高喊"学术民主",呼吁政改,但是中央宣传出版部门却在暗箱操作,查禁96岁高龄的中共民主派胡绩伟的新著《胡赵新政启示录--并对"新民主主义"进行剖析》。这反映出温家宝的权限有限,作为中央常委、国务院总理,他的话,中央宣传和新闻出版部门置若罔闻,跟温对着干,罔顾宪法赋予公民的出版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
起于青萍,盛怒土囊
2011年10月10日中央宣传出版的领导部门,通过我所属的党组织,正式通知我:"你有一本书(指胡绩伟著《胡赵新政启示录--并对"新民主主义"进行剖析》,要在香港出版。并且由鲍彤的儿子出版(指鲍朴的新世纪出版社)。有关部门通知你,不要出版这本书。"
我回答:这本书的作者是胡绩伟,出版不出版这本书,只能由作者作出决定。我只协助记录、整理、编辑了胡老的谈话,不是这本书的原作者,我没有权利作出决定,出版或不出版这本书。另外,出版这本书的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正式合法出版社,享有出版自由的法律保障,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律,新世纪出版社有权决定出版或不出版某一本书。我也不能代替一个香港的正式出版社做出不出版胡绩伟《胡赵新政启示录》的决定。
领导转而提出:"你能不能做工作,不出这本书?"我当即指出,按照共产党组织的原则,是垂直领导,不能横向干涉。胡绩伟是96岁老人,有74年党龄的原人民日报社长、总编辑、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不属于农口党组织管理的老党员、高级干部。如果我以农口单位的研究员、普通党员的身份,去劝阻胡老不出这本书,或者我干涉香港新世纪出版社的出版自由,他老人家一生气,把此信息上网,暴露出最高宣传部门破坏言论、出版自由和一国两制的方针,不就成了国际新闻和大笑话了吗?那时,最高领导责怪下来,我们作为传话人和当事人,能够承担这么大的责任吗?
我建议我的直接领导向发令者转达我的态度,作为党员,我将如实地准确地执行上级党组织交给我的任务,传达宣传出版部门领导的意见给胡绩伟。但是,为了避免口头传达重要指示的误差,我希望发令者给我一个书面文件,明确这是中央哪一级领导或者哪一个业务领导部门,还是某一位具体工作人员的指示。要说明是什么理由不准胡老出这本书?这本书收集的大部分文章都是已经在港刊上公开发表过,为什么这本书却不能在香港出版?给我书面文件,我才能准确地传达上级意图。
2011年10月26日我本人所属的党组织负责人,又向我传达了上面宣传出版部门的意见,认为我的态度是好的,因为我表示,可以如实地转达上面的意见给胡绩伟。但是,拒绝了我要求给出一个书面文件的建议,认为给我这样的文件 "不方便"、"效果不好"、"担心被说成是用限制言论自由压制民主"。据我所知,上面的宣传部门并未将上述情况和意见通知胡绩伟本人,人民日报社似也未介入此事。
耾耾雷鸣 喝之"扫黄打非"
值得重视的是,上面的宣传出版单位的发令者传过来警告:如果胡绩伟的《胡赵新政启示录》出版了,他们"将按扫黄打非的规定处理"。即内部定为"非法出版物"加以查禁。并且提出"不准替胡绩伟赠送、传播这本书。""不准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发表对此书的看法。"实际上将《胡赵新政启示录》内定为禁书。他们的理由是此书"有保密性",可是书中的文章近几年都在《争鸣》、《开放》杂志上刊登过,从来没有人提出过什么保密问题。现在汇编成书,怎么又出来一个"保密性"问题,莫非是一个新发明的打压和查禁的藉口?
2011年宣传出版部门经过周密策划,企图使胡绩伟的新书《胡赵新政启示录》胎死腹中,但是,香港新世纪出版社负责人鲍朴,不顾打压和警告,于2012年1月正式出版发行了胡绩伟的这部新著,由鲍彤作序、姚监复编辑。虽然书已出版,但是仍旧有人担心,宣传出版部门会使用暴力镇压手段,禁止海关放行并且查禁、没收。一位一生追求民主、宪政的老人,5年的心血,等待的竟然是禁书的严酷命运。
最后,希望温家宝的"政改"口号不是空话,"学术民主"不是戏说的台词,让老党员老干部胡绩伟反思新民主主义与胡赵新政的新书《胡赵新政启示录》能在大陆公开发行,不要又成为又一本被禁的好书。这也是考验温家宝是不是影帝的一个试金石。
周恩来1972年就向基辛格讲过:"不要看我们说什么,要看我们做什么。"40年后,温家宝总理应重温并落实周恩来总理的教导。
作者:姚监复
责编:达扬
作者简介:姚监复,195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曾任中国农机研究院工程师,原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工作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协作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