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4州公决通过同性婚姻法
2012年11月9日
(德国之声中文网)在全民公决中,大多数选民投票赞成同性婚姻,这在美国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也是美国同性恋者取得的一次巨大胜利。周二(11月6日),美国的4个联邦州不仅投票选举美国总统,而且还对同性恋的权利进行了投票表决。美国缅因州和马里兰州的选民投票赞成同性婚姻。在华盛顿州,同性婚姻法此前已经获得议会批准,此次是选民投票批准了新法律。而明尼苏达州的公民则是投票取缔了禁止同性婚姻法。
大多数选民赞成同性婚姻
美国"结婚自由"组织主席埃文·沃尔夫森(Evan Wolfson)认为,四个州的公民赞成同性恋婚姻,这是同性恋运动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他说:"我们不仅有了更多的允许同性恋者结婚的联邦州,而且还表明,我们不仅赢了法庭和立法机构,而且也赢得了选民的支持。"
到目前为止,美国只有6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允许同性婚姻。情况比较特殊的是,在这几个州,赞成同性婚姻的是法院或立法机构,而不是公民。这几个州的公民反而在一次全民公决中否决了法院通过的同性婚姻法。当时在加州就同性婚姻展开的辩论引起极大的轰动。加州法院赞成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是4个月之后,该州举行的一次全民公决重新废黜了这项刚刚通过不久的法律。
30个州仍禁止同性婚姻
在同性伴侣的性关系问题上,加利福尼亚州存在着巨大的意见分歧。 2003年,该州取消了禁止同性恋者享有性生活的禁令。而在美国的许多联邦州,同性恋者仍然受到歧视。美国的50个联邦州中,有30个州禁止同性婚姻,并且有法律规定同性婚姻将受到惩罚。
对于埃文·沃尔夫森来说,积极争取同性恋者的平等权利尤其重要。公投的结果表明,美国人的保守态度正在逐渐发生变化。美国总统奥巴马就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因此,在2008年的选战中还对同性恋婚姻持反对态度的奥巴马,今年5月便改变立场,表示赞成同性婚姻。埃文·沃尔夫森认为,奥巴马此举不仅没有使选民受到惊吓,反而让他额外赢得了更多的选票。
总统的支持
民意调查结果也显示了美国人的态度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根据一项调查显示 ,1996年只有25%的美国人赞成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而在今年5月,支持者首次超过半数。 人权观察组织的鲍里斯·迪特里奇(Boris Dittrich)说:"尤其是年轻一代不能理解,为什么只能男女之间才能建立婚姻关系。"他说:"如今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数量不断增加,他们对两个女人或两个男人结婚越来越习以为常。"
鲍里斯·迪特里奇希望公投结果对最高法院的决定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11月底之前,美国最高法院将就2008年制定的禁止同性恋婚姻法是否违宪做出裁决。如果法院作出支持同性婚姻的裁决,那么其他30个州的同性恋者或许有希望能够缔结婚姻。"也就是说,在那些禁止同性婚姻的联邦州,同性恋者可以尝试结婚。如果被禁止,他们可以以最高法院的裁决作为依据提起诉讼。"迪特里奇说,他希望最终的结果是早晚有一天,在全国范围内任何人都可以结婚。
参议院也变得开放
现年50岁的女同性恋政治家塔米·鲍德温(Tammy Baldwin )当选为美国参议院议员再次表明,美国人的观点发生了何等程度的变化。她参选的维斯康星州不仅禁止同性婚姻,而且规定对缔结同性婚姻者处以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或监禁。至少到目前为止,这一法律在该州依然有效。
作者:Antje Binder 编译:李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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