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自由翱翔的天地抑或藏污纳垢之所?
2003年10月9日广告
当你遨游在网络空间里的时候,每一次鼠标点击都会留下蛛丝马迹。网站站长或者网页斑竹能够对每一位登陆者的个人信息收录在册,而每一台微机又拥有各自的IP地址。
如果警察要对犯罪分子展开调查,单凭这些信息显然是不够的,他们需要的是真实姓名以及有效地址,而这些资料只能由网站门户提供。多媒体服务中心自我监控处的负责人莎比娜-弗兰克对德国之声的记者说:“每当警察直接请求网站的协助时,服务处的工作人员必须决定以何种形式给予帮助。”
然而有时军令不可违。个人意志在法律规范面前必须低头。在一个调查项目中,德累斯顿科技大学的科研人员必须将网络系统里的用户资料与刑事犯罪记录相联。这对参与调查的全体人员来说,都不免一种出卖用户的内疚感。
项目成员之一的史蒂芬-科普赛尔对记者谈到了自己的感受,他说:“调查研究的目的决不是挖掘所有用户的真实身份。可是我们的课题是,如何既保障个人有匿名的权力,又无需大张旗鼓地实行监视,这是我们日后工作的立足点。”
个人隐私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比林菲尔德协会总部的瑞娜-唐更斯认为:“自由是一种高价的商品,它不能如此轻易地被拱手相让。不受监视的自由通讯是非常重要的。”然而自1989年以来,她一直被另一种相反的观点包围。理由是:“适度轻量的互联网决对是不可放弃的,这对保护儿童、反恐怖活动,打击毒品交易及新纳粹活动都必不可少。”当然,一切都应以维护人权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