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不违法,但涉嫌违法
2016年4月5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最近曝光的巴拿马离岸公司丑闻让世人有机会了解总共21万4千家这样的"离岸公司"。
这类公司也经常被称为"信箱公司",类似汉语语境里的"皮包公司"。之所以有信箱公司的名称,因为它们经常真的除信箱之外什么都没有,但信箱的作用却非同寻常。一家公司有了信箱才能申请公司所在地,而该公司则依据当地法律在当地纳税。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如果公司来源国的税率高于离岸公司所在的国家,就可以少交税节省资金。另一个好处,离岸公司可委托其他人代管,而财产的主人则可不必露面。此外还有隐蔽资金流动的好处,而这一点为洗钱提供便利。
有离岸公司的人便是罪人?
不是。在海外有离岸公司,即便这样的公司是一个"信箱公司",也并非等同于违法。但专家会问,设立这样一个公司的意图何在?绿党欧洲议会议员基戈尔特(Sven Giegold)认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本国有事要隐瞒。"
当一家公司在本国赚取了盈利却不缴税时,便出现了违法现象,即偷税漏税。根据全球普遍实施的所得税原则,必须在公司所在国缴纳税赋。
离岸公司的主人都是富人?
未必。理论上每个人都可以开一个离岸公司,但用处不大,因为职员拿到的工资都是扣除了税务的,只有在他们有了额外的资本盈利时,而且盈利的规模很大,才有必要开一家离岸公司,因此低收入阶层很少有人开设这样的公司。
基戈尔特认为,只有对本国银行以及法制体系完全失掉信心的人,才会动开设离岸公司的念头。
其实,通过巴拿马泄密文件我们首先知道的内容仅限于,一些顶尖运动员以及政治家同信箱公司有关。税务局现在增添了新任务,即查看那些在巴拿马暴露有信箱公司的人是否在本国报税时做了交待,他们的盈利是否已经纳税。基戈尔特认为,就他所了解的在巴拿马文件里提及的欧洲名人,大多没有这样做。
巴拿马泄露文件曝光后,西班牙和奥地利的税务人员已开始调查。
美国在打击偷税漏税领域的经验是,同美国公司有业务联系的瑞士银行必须向美方提供商务伙伴的信息。这事实上远远不够,因为可以将资金挪到比如巴拿马。
中国法律承认离岸公司吗?
中国法律没有严格界定离岸公司的地位。但中国很多企业由离岸公司控股,很多商人利用离岸公司返程投资,很多企业被离岸公司并购。
许多国有企业其中包括中国银行、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石油、中海油等都有离岸公司。不仅如此,百度百科有关的词条甚至写道,它们中"几乎无一不是通过在离岸法域设立离岸控股公司的方式而实现其巨大的成功和跨越的"。众多的民营企业如新浪、网易、搜狐、盛大、百度以及阿里巴巴都是利用离岸公司的渠道和其金融工具在进行商业操作。
在外汇管制的中国,离岸公司充当的角色更多是转口贸易及其银行账户收款,它可在银行开设离岸帐户,汇款自由,从而规避了外汇管制。因此,离岸公司对中国企业和个人带来的最直接好处就是极为方便的资金运作和超低的税赋成本。
中国有哪些个人利用这一工具呢?百度百科告诉人们,"从离岸注册的实际看,设立人主要为高收入阶层,主要有企业家、商人、高级管理人员、演员、作家、发明家、工程师、知识产权所有人、财富继承者以及律师和医生等专业人士。个人注册离岸公司多是为了进行投资、税收以及移民的筹划,而离岸公司正满足了办理这些事务隐私以及安全保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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