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庇护像在赌博 - 在欧洲会没有统一的庇护法
2011年12月15日欧洲的庇护天堂是法国。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法国在2010年接纳了最大部分的寻求庇护者。除了法国,德国、瑞典、比利时和英国也都位于接受寻求庇护者排行榜的前列。有三分之二的难民2010年在这五个国家得到庇护。这些国家主要是富有的、同时也是"老字号"的欧盟成员国。
各国政策不一
牛津大学伍斯特学院(Worcester College)的科斯特洛(Cathryn Costello)说,但即使在上述国家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路线。在欧洲法律学院的年会上,他们汇报了他们对移民这个题目的研究。
"在欧洲某些国家,你完全没有办法被承认难民的身份。但是另一个好的方面是,比如瑞典多年来比起其他欧盟国家,承认越来越多的伊拉克难民并且接纳它们。它承载一个不公平的负担:因为它的上诉法院法官在处理庇护诉讼时所采取的立场是,把伊拉克人划归难民的决定,一般来说是正确的;但在德国,这样的决定可能是错误的,于是在同一时间,德国可能决定将这些人遣返。
想要在欧洲寻求庇护的人,通常会去北方。但是大多数人都从欧盟的南部进入欧洲。根据在维也纳的欧盟基本权局(FRA)的信息,90%的非法越界到欧盟的人都是通过希腊的边界。但是希腊,还有其他南欧国家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法律制度,来处理移民的流入以及给于寻求庇护者权利。
都柏林程序
2011年初,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谴责了希腊和比利时在处理寻求庇护者时,给予不人道的待遇而且没有给他们在法律上为自己辩护机会。阿富汗人M.S.S.想通过希腊前往比利时。在他被送回入境国也就是希腊后,他在非人道的条件下生活,最后流落街头。舒勒(Flip Schüller)在阿姆斯特丹是职业律师,常替许多寻求庇护者辩护。他对M.S.S.的案子有所了解:
"每个人都在等待MSS的判决,特别在此案转送新的法庭以后。MSS的判决不仅对全国的法院,同时也对庇护诉讼的实践过程中有所帮助。在我的国家里,没有人会被遣送回希腊。而且我相信,大多数的国家也不会再将人遣送回希腊 - 至少不会根据都柏林程序。"
所谓都柏林程序主要是确保每一个庇护申请案只能在一个会员国内接受审查,以防止多重申情。此外,主要负责的国家就是寻求庇护者首先进入的国家。如果寻求庇护者继续旅行,进入另一个国家寻求庇护,他的案子就必须由后来入境的国家转交到首先入境的国际。蒂勒曼(Eiko Thielemann)代表伦敦经济学院的立场认为,欧盟外部边境控制的重责主要落在南欧国家,这点必须重新分配。
近十年来大家在布鲁塞尔为建立一个共同的欧洲庇护制度而努力。欧盟国家不仅应当使用相同的庇护程序,而且彼此间也应该就必要的经费和寻求庇护者的人数公平的分配。大家分担负担和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2003年的欧盟指令,所有寻求庇护者在所有欧盟国家里,在医疗、住房、接受教育和进入劳动力市场等方面应该享有相同的生活条件,以此禁止进入其他的国家或者重复申请庇护。2005年的另一项指令制定了一个对申请庇护者在面对政府机构和在法院诉讼的最低条件。它规定,难民有权要求得到口译和个人的听证,但是也有相关的责任,比如出席政府机关的听证或问话,缴交文件。欧盟基本权局的专家说,这项指令实施起来非常不顺。
非法移民人数多
据欧盟统计局的调查,在2010年有25万人在27个欧盟国家获得庇护。非法进入欧盟的移民数量,根据欧盟委员会在2009年的统计有50万人。欧盟难民理事会(ECRE)的波莱(Kris Pollet)认为,这些人是欧盟庇护政策主要针对的人。他还指出,里斯本条约其中规定:
"是的,大家必须分担责任和加强团结,来建立欧洲共同庇护政策。但必须明确的是,这项政策也必须对非欧盟国家是公平的。"
作者: Daphne Grathwohl 编译:邱璧辉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