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传媒人在深圳被控非法经营罪
2015年11月6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62岁的王健民曾经为《亚洲周刊》资深特派员,后出版《新维月刊》和《脸谱》两本时政月刊,40岁的呙中校担任编辑。去年5月,两人分别在深圳被捕控以“非法经营罪”,指他们透过编辑出版发行两本刊物,没有在内地登记而接受订阅,获利6万多元人民币,被控为主犯。王的妻子及与另一人则被控为从犯。
他们周四(5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出庭,均承认控罪。 《南华早报》报道,王在庭上称审讯公平,感谢党和政府的教育,呙则称出版未经证实的新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不过,他们的律师辩称,两本杂志是在香港合法出版,一国两制下应受到香港法律保护,案件事关言论自由,或会令内地采访的海外记者,面临同样的风险。
据香港《明报》指出,两本杂志报道以中国时政为主,不时揭中南海的内幕,可能因此得罪当局。香港《苹果日报》称,出版众多中共负面书作的香港晨钟书局老板姚文田,去年在深圳被捕控以“走私化工原料罪”,被判入狱10年,质疑此案相类,显示中共已不能容忍香港新闻出版自由,直接出手打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