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遇险咋救谁来救?
2014年1月7日(德国之声中文网)人类航海的历史已经有数千年之久。但是面对巨大的海浪、风暴、冰山,遇到船舵坏损而岸边又距离很远的时候,恐惧感依然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不过20世纪以来,航海的人们不再只是听天由命。无线电通讯和国际协定让海上救援行动变得更为简单。
眼前就有一个非常好的例子。不久前俄罗斯"绍卡利斯基院士"号科考船被困在距离澳大利亚最南端塔斯马尼亚岛以南大约2700公里的冰海中。在附近的中国科考船雪龙号前来施救,但是自身又被困在冰海中。澳大利亚一艘破冰船随即赶到,但却也无能为力。此后,美国海岸警卫队接到求助电话,派遣破冰船极地星号前往南极洲,对俄罗斯科考船绍卡利斯基院士号和中国雪龙号实施救援。
海上救援是一项义务
德国海事法专家叶尼什(Uwe Jenisch)说:"海上遇险时,人们会互相提供帮助。"他强调自古以来人们一直保持着这一传统。"此间海上救援也被以法律的形式做出规范,"叶尼什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8条规定,出现海上险情时,实施救援是基本义务。"
超过160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公约。挂有其中这160多个国家国旗的船只都有义务向遇到海难的船只提供救援。唯一例外的情况是,如果实施救援的船只会因为救援行动导致自己身陷危险,这种情况下可以不提供救援。
海上优良传统
如果遇到一位无德的船长,因为考虑到提供救援可能带来额外的开支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亦或者他不愿意额外花费力气而假装听不见呼救信号时,那该怎么办?
不要担心,另一份海事安全公约《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对这种情况也做出了规定。签约国有义务通过法律的形式强令本国海员在海上向遇险船只提供救助。"不伸手救援的会面临严厉的法律惩罚。"叶尼什说。他补充说,除了法律上做出的相关规定,海员们本身也都保持了互救的传统,这种习惯"就像登山(遇险互救)的传统一样"。
2011年,一艘满载集装箱的商船从安曼驶向马来西亚。船长罗维尔(Georg Rohwer)在途中听到无线电中传来求救声。三名男子乘坐的游艇遇到巨大的风浪,游艇很快就会沉没。收到求救信号的还有另外两艘船,而且这两艘船当时所处的位置比罗维尔的商船距离遇难的游艇都更近,但是这两艘船都不具备救援的能力和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船长罗维尔下令改变航线。暴风雨不会对这艘巨大的商船造成损害,但是改变航线却带来一些经济上的损失。事后有记者问船长罗维尔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只是简单地回答说:"我只是尽了我的义务。"
海上救援队
沿海国家也都具有提供海上救援的义务。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家必须有效地搜索遇难船只并对其施救。德国负责这项工作的是德国遇难船只救援协会(DGzRS)。这一协会成立大约已经有150年的时间,始终依靠社会捐款运转工作。2012年,该协会获得3400万欧元的捐款。
该协会设有54个救援警戒点,拥有60艘救援船只。如果是拯救遇险人员的生命,救援行动是无偿的。如果是涉及从海上把遇到问题的船只拖回岸边或者是提供技术支持,那么这项服务就不再是免费的了。
作者:Hendrik Heinze 编译: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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