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运动”许志永被判处四年监禁
2014年1月26日广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周日(1月26日)判处中国知名异议人士许志永四年监禁。法院在互联网发布消息称,这位40岁的法学讲师和律师被认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罪名成立。
据法新社报道,位于北京西部的该法院周围地区遭到封锁,行人和记者被阻挡在外。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东亚研究主阮柔安(Roseann Rife)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是一个可耻的,但很遗憾地又是可以预见的判决。中国当局再次选择使用恐吓而非法治。”
许志永呼吁使用和平抗议的方式要求官员公布财产,遂成为司法当局的目标。中国国家主席、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2012年11月掌权之后曾一再宣称,将对腐败干部加以惩治。针对许志永牵头成立的“新公民运动”的其他几位成员的法律程序也正在分头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