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体批评中国新闻管制
2006年9月19日“批评家们认为,腐败和一党独裁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由于中国没有司法独立,人民几乎没有反抗滥用职权的可能。此外,市场和竞争机制发展不良大大刺激了公司的行贿行为。不久前,北京律师联合会指责至今只追查接受‘红包’的事件,却不过问给予‘红包’的人。在政府开展反经济犯罪的运动后,头三个月就调查了4367起案件,进行了674起诉讼。专家们认为,这一数字也许还不到案件实际数字的百分之一。
香港城市大学政治学家郑宇硕说:‘至少应该允许媒体监督政府和干部。’但北京对此恐惧万分,党害怕失去威信。当年总理朱熔基治下,一度鼓励记者揭发腐败丑闻,而他的接班人现在禁止调查性的新闻报道。只有经官方宣传机器批准,才能报道体制内的犯罪。其它都视为出卖国家机密,往往被判处多年监禁。与反腐斗争相比,北京的监督体制在贯彻压制新闻的措施方面更为有效。”
中国禁止国内新闻媒体揭发腐败,也对在中国的外国媒体颁布了新的禁令。法兰克福汇报在评论中国政府的新规定时写道:
“新规定中设定的禁忌话题很多,与对中国媒体进行新闻检查的规定相符,给了检查官很大的解释空间。例如,不许传播违反中国宪法的消息这一条就很难定义。不许传播任何破坏中国主权和国家统一的文字,这一规定比较清楚,主要针对有关西藏和台湾的报道。但不清楚的是,报道达赖喇嘛的讲话是否违反新规定。又如对不许威胁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条文,检查官可以任意解释。
中国的新规定有两个目的:其一阻止未经检查的消息进入中国并通过互联网快速传播。其二是为了加强新华社的垄断地位,使它不仅成为提供消息的单位,而且成为中国市场的调控者。
最近几个月,中国政府加强对媒体的控制,对批评性出版物给予纪律处分。此外,还规定媒体在报道灾难和事故时只能遵循官方的说法。本星期起,禁止法官和法院向记者介绍情况。外国媒体在中国传播消息受到严格控制,只有在外国人居住的酒店才能获得外国报纸和出版物。中国普通居民区收不到外国电视,悄悄安装卫星天线收视外国电视的做法最近受到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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